情境式教学在小学中高年级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运用与实践
2022-04-13傅银燕
教育·教学科研 2022年4期
傅银燕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中强调学生直接经验的重要性。小学阶段是引导学生能够将自己的生活与教材内容建立连接的关键时期,开展“体验式”教学研究不仅有助于学生成长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反思、构建自己的生活体验,使得课堂的教材内容、课程环节等与学生的生活经验更好地融合。“体验式”教学对充实完善课堂教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遵循情境式教学“生活性原则”,充分延展课后小组活动
“情因境生,境为情设,情与境和谐统一方为情境。”“生活是最好的老师。”新课程倡导生活型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融入与生活休戚相关的情境中去,通过感知、体验、实践、参与和合作等方式实现教学目标,让学生学有所获。因此,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精心设计能引起学生兴趣的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体验情境,引发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活动的欲望。生活性原则的实施目的就是让学生感受到可以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
例如,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四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这篇课文,看似离学生生活很远,备课时,我就在想: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碰到法律中的问题呢?他们知道自己在生活或学习中有什么法律相关的权利吗?我为了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及检测他们预习本课的效果,特设计了以下问题进行收集:
问题1你所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学生回答有: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国籍法、交通法、劳动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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