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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商民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特有功能和制度优势

2022-03-22包心鉴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制度优势

〔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社会民主、基层民主、公民民主等民主政治的全部要素,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过程的一切领域,是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内容与形式、过程与成果相统一的民主。在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中,协商民主具有独特的制度功能和显著的制度优势,已经深深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在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功能;制度优势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22)01-0001-07

〔作者简介〕包心鉴,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山东省政协“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山东 济南 250002。

① 杨振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彰显中国式民主优势》,《人民日报》2021年8月4日,第9版。

②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2页。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光辉历程、擘画新时代新征程重大任务中进一步强调,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这一重要创新理念和战略决策,为更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征,又是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②在中共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规律,深刻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日报》2021年10月15日,第1版。]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社会民主、基层民主、公民民主等民主政治的全部要素,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过程的一切领域,是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内容与形式、过程与成果相统一的民主。而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第2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又具有独特的制度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发展中,协商民主已经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

一、协商民主在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制度功能

从本质上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以人民为主体的民主制,是新国家区别于旧国家的根本标志。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81页。]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宣告,“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建立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国家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实践中愈益认识到,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关键在于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6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着重从制度层面推进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进一步明确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8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5—36页。]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从建党那天开始,中国共产党就矢志不渝地为实现人民解放、争得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历史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的主题;围绕民族复兴这一主题,为谋求人民解放,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则是贯穿党百年历史的一条主线。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又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谋求人民解放,实现了人民民主,无数共产党人和仁人志士为此付出了全部心血乃至宝贵生命。在中国这块东方大地上,民主从价值理念转变成伟大实践,从局部实践转变成全局实践,从民主意识转变成制度形态,从基本制度转变成治理机制,贯穿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覆盖治国理政的各环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这不仅是近代以来中国发生的最根本巨变,也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最伟大贡献。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迎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成就,也是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前提。

经过百年奋斗尤其是在全国执政以来持之以恒的努力,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形成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包括: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是通过民主选举和民主立法,实现党的主张、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相一致,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创造。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是民主协商,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协商渠道,广泛集中民智、增进民主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广泛真实实现。三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通过民主的渠道和形式实现民族平等和团结的伟大政治创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选择和基本制度保障。这一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四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确保人民群众广泛民主权利,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一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是,在广泛的民主参与基础上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链条,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上广泛、真实、管用的制度优势,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思想和人民利益的全局性、根本性与长远性。而在这一完整的民主制度链条中,协商民主制度具有独特的、影响全局的制度功能和制度优势。协商民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链条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制度功能和制度优势,关键在于这一制度切合人民民主的真谛,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充沛的政治潜能。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创造历史的主人,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是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理论逻辑,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与治理的根本政治逻辑。这一理论逻辑和政治逻辑决定,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拜人民群众为师,与人民群众商量。习近平總书记精辟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37—38页。]这一科学论断,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来不懈奋斗中、在七十多年执政实践中得出的对人民民主最具真理性的认识,把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提升到一个新的理论和政治高度。协商即商量,协商民主制度的最根本功能和最显著优势就在于依靠人民的力量共同商量国家治理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涉及国家整体治理的事情,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国家局部治理的事情,涉及某个地域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局部和地域的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某些具体国家事务治理的事情,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和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事情,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相应基层范围群众中广泛商量。总之,“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协商民主制度不仅仅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仅仅是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的专利品,而是具有更加广泛、更加丰富的意义与功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运行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民主协商;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领域的民主实践中,都离不开协商民主的基础性推进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实践有力表明,协商民主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1月1日,第2版。],已成为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性环节,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独特的制度功能和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

二、协商民主在广泛性参与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制度功能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进行统治”。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位置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参与程度,是判断民主的性质与质量的重要标准,尤其是衡量是真实民主还是虚假民主的重要标志。马克思深刻指出,民主的内在逻辑关系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1页。]恩格斯明确揭示,民主是“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64页。]列宁进一步强调,“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1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深刻揭示,民主的实质和本质就是人民对国家生活的全过程参与。从作为国体的国家形态,到作为政体的国家形式,确认公民平等的政治地位,保障公民平等的参与权利,这就是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不断扩大人民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政治生活的范围与程度,保障人民享有真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靠人民的广泛政治参与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了人民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政治生活的两种基本形式:一是选举民主,二是协商民主。选举民主的核心在于公平竞争,协商民主的核心在于广泛参与。人民通过公平竞争和依法选举,组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从而实现“权利”向“权力”转移、“权力”代行“权利”职责,这是维系国家运行、推进国家治理的一种必要选择。建立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选举民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选举民主制度在改革中日臻完善,有力促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发展,有力加强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全面联系,有力保障了人民代表依法履行管理国家的职权,充分发挥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在高度重视选举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选举民主不是万能的,仅仅依靠“票决”不可能完全解决国家治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量问题。对于绝大多数公民而言,假如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即进入“休眠”状态,人民代表只有在集中开会时行使表决权,会议结束后则处于被闲置状态,这样的民主显然是不彻底的,甚至是形式主义的,解决不了国家治理中大量的日常性事务,解决不了广大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选举制度程序,确保选举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而且需要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依靠民主协商的力量共同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种种实际问题。只有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有事好商量,遇事常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通过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使人民群众经常地广泛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既有力激发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治理和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提升运用有序民主参与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有效防止和克服由于民主参与渠道不畅而导致的某些非制度化参与现象和过激化参与行为。这样做,显然也能有力促进选举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民主选出的人民代表更好地反映民声、表达民意,代表广大选民的利益与意愿,有力促进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基本的民主形式不可顾此失彼,更不可相互割裂;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制度力量。

协商民主不仅对选举民主具有重要的弥补功能和促进意义,而且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层面,都具有不可或缺的特有功能和制度优势。在当代中国,协商民主已经有机地嵌入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领域和全部过程之中,成为促进科学决策、完善国家治理、加强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化力量。

建立在民主协商基础上的民主决策,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现代国家治理,从决定性意义上讲,是决策的科学制定和正确实施。在中国国家治理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各级党政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能否密切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科学制定并适时调整重大决策及其相关政策措施,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任何一项决策制定的偏颇或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疏漏,都有可能带来不安定因素,甚至造成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这是历史与现实提供的深刻教训。肩负着国家治理重任和人民幸福期待的决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尤其应当清醒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努力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以科学的决策能力和坚定的执行能力释放国家治理体系的政治功能和社会效能。科学的决策能力和正确的执行能力从哪里来?只能来自虚心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社会实践学习,广听民意、广集民智、广开言路、广谋良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在提升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大制度功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之中开展广泛协商,把民主协商贯穿于、渗透于决策制定和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弥补决策疏漏的民主共识。这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民主决策的本质特征和重大意义。事实表明,任何重大决策都是一种不断完善的过程,都不可能天然完美无缺。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主协商的功能,也就是决策修补的功能。协商民主的这一功能与优势显然是选举民主所不可能具备的。选举民主往往侧重于结果的评判,根据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对有关决策者的信任度。显然,如果某项决策本身含有纰漏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负面效应,那么即使民主选举程序再周密,也挽救不了决策过失造成的损失。

建立在民主协商基础上的民主管理,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环节。从本质意义上讲,民主是人民通过民主的力量共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民主管理呈现出新特点,即依靠多元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国家和社会。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正带领人民意气风发地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宏伟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在新征程新阶段,人民的政治价值诉求和政治参与行为愈益呈现多元化态势,对国家发展和社会事务,人们会做出多样性的价值评判,也希望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治理,以期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民主愿望,更真实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这样一种多元政治价值诉求和政治参与行为,是加强民主管理、共同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宝贵政治资源,也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民心基础和民意参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之所以被提到更加凸显的位置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其深层社会动因正在于此。在各类民主协商平台上,各种意见、建议、愿望、诉求得以充分、合理的表达,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趋于“软化”,权力的运作需要经过充分协商、多元共议的过程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样一种民主协商的过程,无疑是一种促进民主治理的过程。一方面,民主协商可以使民意、民愿顺利进入决策层,通过促进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另一方面,民主协商可以有力促进党政机构顺应民意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制定中的失误和决策执行中的疏漏,不断提升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这样一种民主协商、多元共治的过程,其真谛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深刻揭示的,“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建立在民主协商基础上的民主监督,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被滥用而产生权力腐败,既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害环节。权力腐败,是有国家以来就一直存在的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任何公共权力都有脱离社会的可能,都时刻面临被腐蚀的危险。如果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就必然导致以权谋私、恃权腐败。腐败不除,国家治理现代化无从谈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11—12页。]因此,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监督的力量反对和根治权力腐败。当年民主人士黄炎培访问延安,向毛泽东提出如何防止历史上“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现象重演、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时,毛泽东明确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够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514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权力监督、根治权力腐败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构筑了严密的权力监督体系,彰显了权力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深刻指出,“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4页。]人民是加强权力监督的主体力量,民主监督是中国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人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不仅表现在行使选举权上,即在民主选举时通过对候选人的投票表达自己的信任度和监督权;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即拥有广泛而经常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充分表达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利,这就是协商民主在民主监督中的特殊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朝着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更广泛社会层面和更高参与程度上开辟了人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新境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造,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标志。

三、协商民主在平等性包容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制度功能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15页。]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国情条件下,民主具有不同的意义。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民主,在反对封建专制、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方面曾经起过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资产阶级政党代表的是少数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的利益,民主逐渐沦为少数人手中的专利品,成为政党相互攻击和愚弄人民的工具,与“民主的真正意义”渐行渐远,甚至背道而驰。在社会主义制度中,民主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装潢门面的口号,而归根到底是对保障和实现人民民主权利有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发展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愈来愈彰显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在当今世界各种民主制度和价值理念竞争比较中愈益彰显出鲜明特色和特有优势,一个根本性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基点上牢牢把握住“民主的真正意义”,即广泛凝聚力量,形成最大公约数,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奋斗。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融入当代中国发展的各个方面,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以真正意义。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力量。”[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23页。]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他精辟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可以“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35页。]关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他反复强调,“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越需要汇集民智、增强合力;越是处于发展关键期,越需要凝聚人心、众志成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24页。],“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正能量”。[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第3版。]关于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他明确强调,“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562页。]在新的形势下,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1月1日,第2版。]统一战线工作“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39—40页。]关于民族工作,他鲜明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72页。]正是在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开拓前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完善,愈益释放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这一特有品格和制度成效,建立在平等和包容基础之上,这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鲜明特质和独到优势。平等是民主的精髓,恩格斯曾指出,“民主这个概念中包含着社会平等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64页。]民主,即意味着人人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在国家治理、社会事务、法律地位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人民民主无从谈起,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是一句奢谈。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社会成员多元化政治价值诉求突出表现为对平等的更多价值期待:人民不仅期待结果平等,希望从国家现代化发展和社会民主进程中享有更多更加平等的民主权益,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且期待过程平等,希望有更多平等的机会参与公共治理,充分表达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民意诉求。结果平等与过程平等的有机统一,正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就是平等对话、平等商量。参与协商各方以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姿态就共同性话题进行平等协商,寻求共识。在协商民主平台上,没有我说你听、我拍板你照办的现象,更没有高低尊卑之分。执政党、参政党、国家权力机构、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普通民众在共同协商平台上进行平等交流和坦诚对话,无疑可以极大地增进政治发展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最大程度确保人们平等期待的表达和平等权利的实现,从而形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平等与包容紧密相连,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个基础环节。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包容性民主。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共同政治价值下,最广泛地包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一切政治团体和社会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创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5页。],这是中国式民主的内在优势和本质体现,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实现和巩固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就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充分释放社会主义民主的包容性功能,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制度优势。中国协商民主的主体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面人士,具有极大的政治包容性。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民主协商,围绕治国理政、国计民生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广泛充分地商量,有事多商量,做事常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面利益,最大限度地包容各方面诉求,最大限度地融汇各方面建议,无疑可以形成各方面均可接受与采纳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措施,形成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和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共同推进政治民主、社会和谐和国家繁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实践已经有力证明,正是协商民主的这种特有功能和制度优势,赋予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深邃的发展逻辑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责任编辑: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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