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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理论依据、实践基础与实现机制

2022-01-01江春华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产教协同融合

江春华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宁波 315800)

产教融合作为国家政策话语最早见于2013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普通本科院校也要建立产教融合办学模式。 此外,《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也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 ”[1]可以看出,产教融合已经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双一流”建设的共同举措和突破窗口。[2]2017 年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明确指出:“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网络。 ”[3]这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产教融合出台的国家政策文件,涵盖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多个领域,以全局性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扩展了产教融合的应用范围, 丰富了产教融合的深刻内涵,提升了产教融合的重大意义。2019 年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再次强调了“深化产教融合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4]产教融合在国家战略、社会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 仅2018 年,安徽、河北、山西、江苏、辽宁、甘肃、云南、西藏、河南、广东、天津、新疆、四川、青海、重庆、浙江、内蒙古、福建、吉林、海南、广西、湖南等二十余省市就相继出台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聚焦推动产教融合全面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一、产教融合的概念内涵与理论依据

(一)产教融合的概念内涵

产教融合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价值,是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历史演化,依据时代变革要求和教育发展需要,在否定之否定的辩证道路上逐渐成为今天的共识。 仅仅从概念表述上来看,“产教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产教融合”等等,实际上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都体现了教育界和产业界之间互动、合作、创新的价值理念与实践追求。 李玉珠认为产教融合的内涵经历了从人才培养模式、产教合作关系到教育与生产交叉的制度三个阶段,现已成为一种制度创新。[5]陈志杰依然认为产教融合是一种“产业”和“教育”、“企业”和“学校”、“生产”和“教学”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6]刘志敏强调产教融合是一个从融入、融通再到融合的逐步演化和持续递进的发展过程,彰显着融合水平的不断提升。[7]欧阳河、戴春桃则指出产教融合即产业与教育融为一体,其基本标志是产生新的产教融合体或增长点。[8]笔者认为,产教融合是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互联互通、 紧密协作的融合发展过程,是社会各领域要素相互渗透、交叉、协同基础上的异质性、互补性融合,[9]既是教育变革的重要方式,也是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 大学、产业、政府等核心利益相关主体都要明确自身定位,都承担着相应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且相互联系、相互交融,并不是各行其道,所以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形成强大合力,促进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充分发挥联动协同作用。 在复杂的高等教育系统中,融合创新日益成为大学的一种新功能,是传统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功能三重融合于一体的新功能。 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功能消亡了,而是融合于一体,通过实施产教融合、 科教融合而发挥整体性作用,改变原有的孤立、分裂状态,使得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功能环环相扣,相互体现,发挥融合创新功能,产生1+1+1>3 的融合效应。 产教融合是推动大学变革、 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和有效方式,任何类型、任何发展水平的大学都要主动适应、全面实施、准确引领产教融合。

(二)产教融合的理论依据

1. 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

产教融合中的教育主体实际上涵盖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各个领域,已经扩展为一个整体性的国家教育系统。 教育的发展从来不是封闭、孤立的,而是内外相通、相互影响的。20 世纪80 年代,我国资深高等教育专家潘懋元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教育的两条基本规律,一条是教育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规律,即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与整个社会系统及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的规律, 简称为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具体内涵就是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即教育既要受到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所制约,又要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需要所服务。[10]产教融合是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之间相互依赖、 相互作用关系的集中体现, 但又不局限于这两个社会子系统, 政治、科技、 文化等其他社会子系统也是深度参与其中,而且它们之间并不是孤立地、被动地参与和发挥作用。 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深深蕴含于产教融合过程之中。 另一条教育基本规律是教育和人的发展关系的规律,即教育系统内部各个因素或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的规律,称之为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11]产教融合既生发又作用于教育系统,最根本的依然是为人才培养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潘懋元教授还特别指出这两条内外部关系规律指向的是整个教育, 而非单指高等教育;二者的关系是平行的,而不是上下位的。[12]依据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产教融合是教育系统改革创新的内生性具体实践方式,同样也是联结教育内部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要求的有效组织模式。 产教融合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应有之意和必然要求,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内在需要和有效途径,是符合教育发展客观规律的。

2. 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创新模型

在高等教育系统中,产教融合的核心主体之一就是大学。20 世纪90 年代,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亨利·埃茨科维兹(Henry Etzkowitz)教授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劳埃德·雷德斯多夫 (Loet Leydesdorff)教授共同开创了大学—产业—政府的三螺旋创新模型 (Triple Helix Innovation Model),主要研究知识经济时代, 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大学、产业、政府三个核心主体之间密切合作、协同创新的新型关系。 这恰好为产教融合发展提供了又一重要的理论支撑。 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创新模型包含三个基本要素: 一是在知识社会中,大学在创新系统里将扮演着一个更加突出的角色,它的作用与产业、政府不相上下,甚至发挥着最大的作用;二是大学、产业、政府三个组织主体会进一步建立并提升协同合作关系,创新政策不再由政府单方面制定,而是各方相互作用的结果;三是每个组织主体在完成自己传统功能的同时,也能够承担起另外两个主体的角色。[13]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创新模型的发展实际上也有四项维度:第一维度是每一个螺旋内部发生的变革;第二维度是一种螺旋对另一种螺旋产生的影响;第三维度是三螺旋中三维网络与组织主体相互作用所新覆盖的创造物;第四维度是新组织实体产生的递归效应,从最初的形成到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的交互融合。[14]总而言之,大学、产业、政府在保持自身独立地位、发挥传统功能作用的同时,又都能成为产教融合过程中的行动者、组织者、促进者,建立一种更为有效的、有活力的、非线性的交互式创新模式, 从而和谐地共生演化,促进价值共创,构建创新生态体系。 可以说,产教融合正是运用了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创新模型,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有助于实现资源集聚与高效利用,人才集聚与创新创业,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二、产教融合的社会实践基础

(一)社会大融合的环境孕育产教融合

紧密联系、深入合作已经成为一体化世界的普遍特征。 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持续变革、不断融合的有机整体,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系统都置身其中,都在经历着不同范围、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融合创新,也都是一系列社会变革而产生连锁反应的生命过程的主体。 可以说,社会大融合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宽领域、深层次的持久过程,是社会大变革、大繁荣的必然要求。 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作为人才培养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是有着天然联系的社会重要子系统。 而传统的教育系统、产业系统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壁垒相对严重, 受制于外界的冲击而只能发挥有限作用,也没有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这个纽带,逐渐脱离社会大融合的环境。 随着知识经济蓬勃发展,教育系统与产业系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信息、技术、知识、 人员等基本资源要素流动性越来越强,单独应对社会变革的成本越来越高、风险也越来越大,产教融合面临重大机遇和迫切要求。 产教融合是社会大融合环境的应然产物,是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关系的集中体现,但又不局限于这两个子系统,政治、科技、文化等其他子系统也是深度参与其中,而且它们之间并不是孤立地、单向地相互作用。 不同系统之间需要在变化中快速融合, 与社会变革同频共振;还要在融合中体现变化,通过动态的融合发生质变,促成系统升级。

(二)产业融合的跨界聚合催生产教融合

社会大融合的突出表现就是产业融合,知识经济也是以产业融合为竞争重心的。 产业融合是指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内的不同行业相互渗透、交叉联结,逐步融为一体,催生新产业、新业态的动态演化过程。[15]它通过产业内部的重组融合、产业外部的延伸融合以及全新产业的取代融合,以市场需求、知识扩散、科技渗透、服务创新四条主线形成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扩大市场容量,培育新的价值增长点,建立新型的非线性竞争协同关系,促进产业系统的转型升级。 产业融合的核心动力是技术创新,使得不同产业在技术融合的基础上产生产品与业务融合、市场融合,带来产业边界的模糊甚至消失以及改变传统的市场结构,由此促进传统产业组织形态的变革和孕育大量新兴产业。[16]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 ”[17]纵观全球经济领域,各行各业向知识产业转变,产品生产型企业向知识生产型企业转型, 知识工人创造更大的生产价值,经济法则由知识法则所取代,知识价值决定产品价值。 因此,伴随着新业态的出现、新市场的开辟、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与新服务的诞生等等新变化,产业融合不再局限于产业系统自身,而是不断延长融合半径,建立更加广阔的融合圈。 产教融合就是产业融合进行跨界聚合的结果,通过横向融合,共同集聚社会内外部资源要素和人力资本,扩大资源优化配置效应和竞争性协同创新效应,成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有效方式。

(三)科教融合进入产业领域加速产教融合

科学研究为产业融合过程中解决重大基础性和前沿性课题提供强大的动力保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0 世纪以来,大科学发展和高新技术变革逐渐持续叠加,产生融合效应。 从科学研究本身来看,不同研究领域从界限不明到逐渐分离,再到如今的相互渗透、融合,也是经历了一个分化与融合交织发展的过程。 1921 年,麻省理工学院校长欧内斯特·尼克尔斯(Ernest Nichols) 提出科学研究活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纯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二者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研究目标和研究动机上。[18]1945 年,美国科学研究与发展局(Offic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OSRD) 主任万尼瓦尔·布什(Vannevar Bush)认为科学研究可以分为“纯科学研究”、“背景研究”和“应用研究与发展”三种类型。[19]这是一种基于知识单向流动的线性研发模型,也被称为“布什范式”。1958 年,斯坦福大学弗雷德里克·特曼(Frederick Terman)教授建议使用“学问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分类范式。 特曼教授不仅重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而且将二者的差别最小化。[20]20 世纪末,美国著名学者D.E.司托克斯(D.E.Stokes)依据科学研究的学术属性和应用属性建构科学研究的二维象限模型,将应用为目的引发的基础研究称为“巴斯德象限”(Pasteur's Quadrant),[21]但这实质上属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交叉的象限。 司托克斯教授对布什线性模型提出了极大挑战,建立的是一种非线性研发模型,更好反映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彼此互动、相互支撑的内在关系,实现了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的统一。 刘则渊、陈悦则建立了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分别作为纵横坐标的科技象限模型,从而将科研象限模型中的巴斯德象限变换为科技象限模型的新巴斯德象限(New Pasteur's Quadrant),即技术科学象限,[22]进一步认识了科学与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既要“强化基础研究”,也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3]这就要求科学研究领域也要加大融合创新,实施科教融合、产科教融合。 事实上, 科教融合本质上也是产教融合的一方面,通过科教融合,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与应用,进入产业领域,实现产教融合,提升社会创新效能和生产力水平。

三、产教融合的实现机制

(一)组织治理机制

产教融合涉及面之广、合作程度之深、实施力度之大、效果之显著,都是以往不曾达到过的。这自然是众多利益相关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其中,高水平大学、龙头企业是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的内部重要主体,也是产教融合的核心促进者。 政府则是产教融合外部的有力促进者,其角色主要体现为产教融合有利环境的创造者、优质服务的供给者和发展过程的监督者。 作为异质性组织的三方主体, 如何通过有效的组织治理机制,使其在保持自身独立地位、发挥独特作用的同时,又能扬长避短、相互协调、密切合作,构建大学—产业—政府的三螺旋创新模型,以灵活多样的合作框架来引导知识融合和组织创新,是实施产教融合的一大考验。 首先,组织治理不能是单维度的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必须兼顾各类组织的性质属性、社会职能、资源禀赋和利益诉求,以求达到组织治理的起始平衡。 其次,组织主体之间要逐步消除组织壁垒,打破组织围墙,淡化组织界面,加速人员、活动、要素的渗透与融合,通过科学规划和流程再造加强各组织的协调管理,避免出现组织冲突甚至组织对抗。 再次,各类组织要充分整合利用区域范围甚至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通过对各种资源进行识别与归类、获取配置与消化吸收,使其更具有系统性、层次性、高度适用性、高价值性和收益递增性,最终取得优化配置资源、 高效使用和创造资源的整体最优效果。 最后,要充分发挥自组织功能,增强组织主体自我治理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共同进化、相互学习、紧密协作而自我繁衍、自我增值,激发组织创新的动力与活力,提升组织运作绩效,促使组织向有序化、协同化方向迭代升级。

(二)协同创新机制

协同创新是知识生产部门 (大学、 研究机构)、企业、政府、市场中介机构、创新平台和用户组织等,为了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大跨度有机整合的组织管理创新机制。[24]它是不同组织“沟通—协调—合作—协同”的价值共创过程,也是一个从无序走向有序、低级有序迈向高级有序的自组织过程,其实质是知识协同。 协同创新机制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协同创新中心的搭建与运行。 西方发达国家的协同创新中心或实施计划已经较为成熟,例如美国的产业—大学合作研究中心 (Industry-University Cooperation Research Centers,I-UCRCs)、 欧盟 “地平线2020”(Horizon 2020)科研创新框架计划、日本“世界顶级研究基地形成促进计划”(World Premier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Initiative,WPI)、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等。 国内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 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目前已认定两批共38 个“2011 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分为科学前沿类(8 个)、文化传承创新类(7 个)、行业产业类(15 个)和区域发展类(8 个)四大类。[25]各省市、高校也相继成立、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此外,我国已经认定建设多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 这些协同创新机构实质上都是一个个“知识场”,既是存储容纳知识的物理场所,也是创造分享知识的开放平台。 协同创新机制就是要充分释放人才、知识、资本、市场、政策等方面的活力,强化跨境、跨区域、跨行业、跨组织、跨学科的战略合作,构建利益相关方全面支持的协同力,着力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 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协同创新中心不是孤岛,它既要善于集聚异质性、互补性创新资源,又要保持高度开放、兼容并蓄的姿态,建立多元化的组织治理结构和多中心的治理模式,确立各利益相关主体的使命目标、权力范围和责任边界,优化业务布局,加强对话沟通,实施战略导向的绩效评价,为突破前沿基础研究瓶颈和解决重大科技难题发挥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三)合作联盟机制

合作联盟是为了加强组织主体的战略协作和提高整体竞争力,通过整合政府、大学、行业企业等资源力量,以投资参股或签订协议、契约形式结盟建立的“抱团式”合作组织。 它是一种既合作又竞争的“竞合”关系。 产教合作联盟机制是产教之间多主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具体手段,它致力于推动大学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协调合作,把比较优势转化为整体优势,实现多方互利共赢,是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组织创新。 从知识的角度理解就是知识联盟,是一种全新的知识集约关系,实现知识集成与知识共享,发挥知识优势的显著作用,使联盟各方彼此受益。1948 年,麻省理工学院成立全球产业联盟 (Industrial Liaison Program,ILP),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大学与产业界开展全面合作的行业战略联盟,主要面向具有全球市场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企业。[26]时至今日,全球产业联盟拥有200 多家龙头企业会员,其中三分之一会员企业一直为麻省理工学院科研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全球产业联盟仍然是麻省理工学院与全球顶尖企业合作、将大学科研实力最大限度转化为企业生产力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宁波市在产教合作联盟建设上也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通过加强政府主导的政策环境、行业主导的产业环境、企业主导的市场环境、大学主导的育人环境建设,逐步构建起四方联动的产教合作联盟生态系统。 目前,宁波市共组建了13 个产学研联盟,5 个产教合作集团, 覆盖纺织服装、医疗卫生、物流、汽车、创意设计、旅游、电子商务等行业,特别是2017 年率先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和跨境电子商务产教合作联盟,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产教合作联盟机制拓展了传统产学研合作的空间,使得供需双方在最大程度上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增强信息对称和合作信心, 形成强大发展合力,既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也提高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能力和贡献度。

四、结语

从外围环境来说,社会是一个大融合的联结体,行业产业、科学技术、信息媒体、区域城市都在不断融合创新。 外部环境造就了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的可能,也造就了更多知识与应用场合需求碰撞的机会。[27]在今天以知识为发展中轴的社会中,作为知识生产源和知识服务器的大学越来越深入地参与知识资本化,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进社会的中心, 它既不是单一的教学组织、科研组织,也不是单纯的“象牙塔”、“服务站”,更多的已经成为一个融合型组织。 而传统封闭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落后于社会变革融合的大趋势,与产业升级需求、科技创新要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传统的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功能也彼此分立、割据一方。 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全新的“生产性”动态平衡,即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研究创新能力与社会对高素质人才要求和对新知识需求之间的平衡;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功能之间环环相扣、 相互体现而发挥整体性、融合功能的平衡。 产教融合作为建立“生产性”平衡的支点,不能停留在表面或某一方面,已经到了不得不深入推进、全面实施的地步。 事实上,产教融合一直存在,只是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产教融合是教育、科技、产业、文化等不同社会分工系统在功能、组织、制度、资源方面的相辅相成和协同对接,是知识融合、技术创新在上游、中游、下游的无缝连接和深度耦合。 尽管产教融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不同的发展模式,但其最根本的落脚点仍然都是为人才培养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产教融合既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应有之意和必然要求, 也是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全社会、各领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深入实施、提高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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