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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探索

2021-12-31王冬梅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1年6期

王冬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税收科研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0)

作为简政放权工作的主要手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基础和关键。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税务总局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1 “非接触式”税务行政审批发展沿革

1.1 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税务行政审批一直以来存在审批环节多、事项多等问题,不仅制约着基础征管服务质效的提升,同时增加了纳税人负担。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摸清审批底数,2014年发布10号公告,明确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目录化管理;2015年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保留行政审批7项; 2019年将“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余6项。

1.2 税务行政审批办理方式转变

1.2.1 网上办理税务行政审批初步探索。2015年开始,全国税务机关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办理,税务部门推广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1.2.2 网上办理税务行政审批逐步发展。从2018年起,税务系统改进网络服务渠道,开始加快建设电子税务局,优化整合税收信息系统,完善系统数据互通,提高系统稳定性,拓展手机、PC、自助办税终端等多种办税渠道,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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