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朝谏官及其“惟恐职不称”心态在诗歌中的体现
2021-12-31张贵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张 贵
(首都师范大学 1.文学院;2.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
宋代谏官制度承唐制而设,并在其基础上不断完善。北宋建国初期,谏官作用不大,谏官制度真正得到发展在真宗朝。天禧元年二月,真宗诏别置谏院、崇广言路,谏官、御史权势逐渐扩大。仁宗时期为促进谏官言事积极性,曾施行过“言事簿”考核制度,考核谏官的履职情况。随着谏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仁宗朝谏官权力扩大、地位提高,形成了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名节意识,进而产生了“惟恐职不称”[1]的任职心理。谏官“惟恐职不称”心理在其所作诗歌中有所体现,受这一心理影响,其创作表现出对国计民生的广泛关注。
一、仁宗朝谏官的责任意识
仁宗朝谏院成为独立机构,谏官职能从规谏皇帝扩大到了监督百官,且风闻言事职权进一步强化。仁宗庆历三年八月“诏谏官日赴内朝”[2],凡是宰相奏对的地方,谏官都可参与。谏官对宋仁宗、宰执权力能够进行多方面的干预与限制,其言事权使宰执畏惧,甚至仁宗有时也对之有所忌惮。谏官亦广泛参与国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引范纯仁:“仁宗朝委事执政,而台谏实参论议。”[3]权力的扩大意味着地位的提升,据张复华《北宋谏官制度之研究》:“谏官往后升任宰执的人数竟达四分之一以上,是则谏院或谏官不啻宰执人才的储备机构。”[4]很多谏官后来出任宰执,所以一定意义上谏官成为潜在的宰执。
谏官逐渐形成了与宰相相平等的责任意识和权力意识,李焘曾言自天禧元年宋真宗诏别置谏院、崇广言路之后,“谏官、御史权势气力乃与宰相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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