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历史文化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与开发利用
2021-12-31曹改平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曹 改 平
(吉首大学 历史与文化学院, 湖南 吉首 416000 )
乡村社会的历史是指在人类、国家、民族“大历史”“大传统”影响下的乡村聚落、家族、家庭乃至个人的独特历史进程与传统,是家园聚落历史的“镜面”。我们要以文化整体观、文化相对观的方式让村民找回家园情感,找回“回归故里”的尊严。围绕“人、文、地、产、景、史、神”的乡村建设是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阶段。人类借此重新认识自我的传统文化,把“人、文、地、产、景、史、神”作为新的航标,指引人类重塑全新的生活格局。人们在家园情景中把握“在这里”“到那里”“回到这里”[1],不迷失方向,体现出文化的自信。
一、乡村社会历史文化
(一)乡村社会历史
乡村社会历史是乡村社会的起源,也是文化在乡村社会运行的结果。何谓乡村文化?人们在日常的交往活动中形成的道德约束和规范。“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2]651南齐王融的这首古诗反映了神对自然环境的映射,而文化对人的思想产生深远影响。我国古代就对文化做出多种解释,“文化”是以语言文字承载的礼仪教化世人。因此,文化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积淀,而乡村社会文化也是乡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乡村社会历史是乡民长期共同生活和积累经验的文化载体,而乡村历史文化则是指引乡村振兴的航标。对乡民而言,文化的实质是一种精神传承,而优秀的乡村文化具有特殊的历史记忆和思想表达。我国至今尚有一些乡村依然保持着古色古香和乡风淳朴的优良传统,全赖于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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