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和镇静药物使用研究进展
2021-12-30杨嘉年黄光华刘红菊宁晓红黄宇光
中国疼痛医学杂志 2021年12期
杨嘉年 黄光华 刘红菊 宁晓红 黄宇光
(1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 100730;北京协和医院 2麻醉科;3老年医学科,北京 100730)
缓和镇静被定义为缓解临终病人的严重和顽固性症状的一种最后手段。其通过使用镇静催眠药诱导病人处于意识降低或无意识状态,从而以一种病人、家属和医护人员在伦理层面均可接受的方式减轻临终病人因顽固性症状造成的不能忍受的痛苦[1]。欧洲肿瘤内科协会 (European Society for Medical Oncology, ESMO) 缓和镇静临床实践指南认为顽固性症状应满足如下标准:现有治疗已无法充分缓解的症状;且已无除降低病人意识之外在时间和风险上均可接受的其他治疗方案[2]。
缓和镇静与安乐死的区别在于对病人使用镇静催眠药降低意识状态的目的是缓解病人的痛苦,而非加速病人的死亡[1]。ESMO缓和镇静临床实践指南认为,缓和镇静不会加速临终病人的死亡[2]。即使是缓和镇静中争议最大的持续深度镇静 (continuous deep sedation, CDS),也不会影响病人的生存期[3]。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的分析显示,终末期肿瘤病人的中位生存期与是否接受CDS无关[3]。缓和镇静与安乐死的区别还依赖于严格把握CDS的指征:病人的预期生存期较短(一般1~2周),取得病人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以及与缓和医疗小组共同协作制定、调整镇静方案和监测病人状态[4]。
在缓和医疗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缓和镇静作为缓解临终病人痛苦的重要措施的需求也在增加。目前我国开展缓和镇静的现状是开展的医疗机构较少;医护人员对缓和镇静的概念仍需要进一步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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