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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2021-12-28姜力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工作民营经济调查

姜力

摘 要:民营经济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发现,在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与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并存,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覆盖面、影响力等方面均有待加强。因此,要结合民营经济的特点,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首先,明确各类群体的工作主体,以分层分类的工作主体协同机制实现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其次,基于民营经济属性,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的基本思路;再次,基于“利、情、理、乐”视角加强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

关键词:民营经济;意识形态工作;调查

中图分类号:F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21)05-00054-0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容纳了全国80%以上就业人员、汇集了具有不同群体特征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以及其他建设者的民营经济领域,理所当然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本次研究共回收有效问卷122份,涉及118家民营企业。问卷填写者中男性略多于女性,以企业主或法人代表、管理岗位者居多,占88.5%;35-45岁者略多,占41.8%;本科和大专学历者较多,占63.9%;中共党员占36.9%,群众占47.5%,民主党派成员占11.5%;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团等有任职经历的占54.9%。样本企业中,存续时间10-20年的较多,20年以上的较少;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占40.2%,100-50人的占12.3%,50-20人的占23%,20人以下的占24.6%。

一、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总体来看,被调查者对所在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给予积极评价,54.2%认为很好,33.3%认为较好,11.7%认为一般,0.8%认为较差,无人选择“很差”选项。但也存在着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与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工作的针对性、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民营企业党建群团工作机制不健全

调查问卷涉及118家企业,28.7%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已有企业党组织中,23%不能经常开展活动。有些与上级党组织是松散的挂靠关系,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在人员配备方面,14.9%的企业党组织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甚至规模较大的企业也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一些党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不愿抓不会抓党务工作,59%的问卷填写者认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不足;受雇于业主的党组织负责人缺少话语权,缺少权威和号召力。在活动经费方面,经费保障缺少硬性约束,12.6%的企业党组织没有活动经费。虽然中央要求将党建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税前列支和党费拨返制度,并鼓励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难度大。在党建工作覆盖方面,没有形成党建带群团的工作格局,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向非中共群体延伸,37.3%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工会的企业中,14.7%的企業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频次不高。

(二)企业党建横向联系不宽泛

20%的企业与当地党组织、工团妇等群团组织联系很少或没有联系。与统战部及其所属社团很少联系或没有联系的个人占13.5%;在密切联系者中,6.3%的个人认为对其意识形态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与工商联很少联系或没有联系的个人占10.1%;在密切联系者中,14.3%的个人认为对其意识形态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税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虽然与企业有密切的工作联系,但43%的个人认为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政府部门对其意识形态的影响很少或没有影响。

(三)工作流于简单化表面化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重“务虚”轻“务实”、重“形式”轻“内容”、重“高大上”轻“接地气”、重“单向灌输”轻“双向互动”的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看成单向的“我说你听”的工作。只讲主体要求,不讲客体需要,撇开个人价值而孤立地、抽象地讲社会价值,不关注个人的切身利益和感受,不贴近人们的思想实际,不贴近人们的生活工作实际,不贴近企业的生产经营。

(四)新媒体技术运用不够充分

多数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陈旧僵化、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缺乏有力抓手,习惯于企业党组织开会学文件、上党课等传统形式。利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开展线上活动还不多,内容不够生动丰富,缺乏吸引力。问卷调查中,关于“怎么看待目前的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13.7%的问卷填写者选择“方式方法陈旧僵化”,12%选择“内容单调、形式单一”和“缺乏有力抓手”,1.7%选择“脱离实际、流于形式”。关于“企业党组织经常以什么样方式开展活动”的多项选择题目,90.5%的问卷填写者选择“集体学习”,54.8%选择“文化娱乐活动”,40.5%选择“参观交流”,38.1%选择“专题讲座、论坛”和“谈心谈话”,29.8%选择“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25%选择“网络线上活动”。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涉及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的重视程度、企业主或法人代表的政治面貌和文化程度、企业存续时间、从业人员数量、企业党组织是否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活动经费、地方党组织与企业的联系程度、当地工团妇等群团组织与企业联系程度等等。其中,思想上重视不够是根本原因。有关方面囿于民营经济的属性,对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党委政府部门认为民营经济实体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不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领域,抓不住也抓不好,还不如把工作重点放在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部分企业主对意识形态工作采取敷衍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占用人力物力和时间,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做好生产经营才是头等大事。

二、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思路

民营经济领域有别于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首先,民营经济领域的个人发展机制、利益机制不同于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除了少数民营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多数人的发展空间和利益所得与个人意识形态取向没有明显关联。其次,资本的民间性和经营的自主性,决定了企业主以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企业主的个人素质和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态度,成为其内部能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工作成效如何的重要因素。第三,尽管民营经济实体或个人与一些部门有着工作联系,但民营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导致意识形态工作主体缺位。因此,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能照搬国有企事业单位模式,要结合自身领域特点做到“适宜”,达到思想的统一、人心的凝聚。

(一)以利益认同激发主流意识形态认同

利益是人们永恒不变的原始驱动力,利益是思想的基础,是政治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本质,利益认同是政治认同的基础和根本动力。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问卷统计结果也显示,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与个人收入满意度有明显的相关性。因此,意识形态工作既要强调集体主义价值的引导,又不能以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借口无视个人正当利益。要在维护满足个体正当利益的同时,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价值观,在利益追求中做到义利并重,义利统一。

(二)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

除了利用公开手段或公共组织系统的显性教育外,意识形态工作也要“隐形化”,从外部的硬灌输变为内外结合的软灌输。不刻意标榜宣传,把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等核心要素隐含在具体事件、叙事情节和表述符号中,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从而规避受众的心理抵抗和心理逆反,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认同主流意识形态。

(三)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其他工作之中

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孤立的,不应该就意识形态工作而做意识形态工作,要与其他工作相融合。要融入统战部、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服务工作中,要融入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政府部门对民营经济的监管和服务工作中,要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经营管理中。

(四)意识形态工作与统战工作协同开展

民营经济领域集中了众多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统战工作对象,开展这些人尤其是代表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涉及与统战工作协同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与统战工作在工作内容、任务方面各有侧重,工作对象与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2]。但是,二者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了凝聚人心。因此,要将两者贯通起来,一起謀划、一起部署,相互促进。通过意识形态工作,提升统战工作对象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培养更多政治上可靠的党外人才,并通过他们的影响力把更多的人心凝聚起来;通过统战工作,多了解、关心和帮助他们,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调动他们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他们积极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意识形态工作出计献力。

三、基于工作对象分类分层视角完善工作主体协同机制

民营经济领域人员构成复杂。从岗位职责看,包括民营经济人士、管理技术人员、普通从业者等群体;从政治面貌看,包括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成员、普通群众;从统战工作对象看,包括不同层级的代表人士、一般统战工作对象、非统战工作对象。对这些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并有针对性,有必要对工作对象分类分层,既要关注民营经济人士,又要重视管理技术人员、普通从业者;既把中共党员、民营经济人士、代表人士作为重点,又不忽视其他成员。同时,还要调动多方面工作主体参与,确保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全方位推进。这些工作主体应该包括:组织、宣传、统战等党委部门,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等群众团体及有关社团,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与民营经济有联系的政府部门,另外还包括民主党派、民营经济领域党组织和工会、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等。这些工作主体日常职责差异很大,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非是它们的主要职责,但工作主体部门应当要有所作为、有所侧重、有所分工、有所协作。

(一)代表人士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代表人士与地方党委统战部、有关政府部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有着密切联系,沟通交流方便,这些部门适合主导代表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另外,民主党派、社会主义学院等方面也能够协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社会主义学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可以协助统战部、工商联开展集中的政治培训。调查问卷统计显示,绝大部分人士表现出较高的集中政治学习意愿。关于“政治学习和培训活动是否有必要”题目,选择“有必要”的为98.4%,选择“意义不大”的仅为2.1%。

(二)非代表性民营经济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工商联联系众多的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会员,市场监管、税务部门通过其基层组织联系着绝大多数民营经济人士,这些部门有条件在其他主体协助下主导民营经济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调研发现,工商联与民营经济人士互动多,而且对多数人的意识形态有很大影响,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对半数左右人员的意识形态有很大影响。

(三)非代表性的管理技术人员、其他普通从业人员及中共党员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民营企业党组织、工会是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和其他普通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掌握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另外,民主党派要关注其民营经济领域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宣传部要深入企业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组织部联系党校对中共党员尤其是企业党组织成员开展集中的政治培训,当地工团妇等群团组织可以在企业内外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

民营企业党组织要以党建带群建,把企业党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聚焦企业主、员工、党组织三方利益的共同点和结合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与员工互促共赢。首先,加大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力度。根据企业情况,可以采取单独组建、派员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模式。对于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为了减少企业党群工作成本,以及企业党群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问题,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少量专职,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党的政治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相互融合,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第二,配强高素质党务工作者。按照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本领的标准,通过内部选举、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选优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第三,建立多渠道党建工作经费筹措机制。督促企业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把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列支制度;落实党费返还支持政策,各级留存党费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以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企业党建工作[3]。

四、基于“利、情、理、乐”视角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心的工作,人的心态与利益有关,与情感、理性、氛围有关,因此,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得法。如果方法不对路,会导致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为增强感召力、向心力、凝聚力,要从以利惠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教于乐的角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一)以解决企业和个人的实际问题凝聚人心

意识形态工作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但思想认识问题往往与个人生活工作中的现实问题相联系, 相当一部分思想认识问题是由现实问题得不到解决引起的。因此,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搞空头政治,既要关注工作对象的思想状况,也要关心其工作生活中的困惑,了解其愿望要求,力所能及地为其排忧解难,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关部门在民营经济领域履行本职工作职责时,要积极为各类经济实体或员工服务,协调各种关系。企业党群组织更要在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关爱员工、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凝聚人心。

(二)以政治角色安排和评比表彰激励人心

推荐更多优秀人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担当重要角色,以政治参与激励政治认同。民营经济领域集聚了大批能人贤士,一些人有强烈的政治诉求和参政愿望。调查问卷显示,53.3%的问卷填写者有强烈参政意愿,无人表示不愿参政。其中,63.8%的企业主或法人代表有强烈意愿,48%的管理岗位人员有强烈意愿,22.2%的技术岗位人员有强烈意愿。如果因势利导,推荐更多政治上先进、形象上良好的民营经济人士在社会政治领域担当重要角色,将其政治诉求和政治参与纳入现有政治体系中,不仅有利于提高政治认知水平和政治参与能力,还会激发对执政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要让更多优秀人士进入各级人大、政协,或在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官方半官方的社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或出任特约监察员、特约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

通过优秀人士的典型示范宣传,激励更多的人认同践行主流意识形态。模仿是一种最富感染力的生成认知、陶冶情感、增强意向的有效途径。榜样、精英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践行,不仅是一种理论的“教化”力量,还是一种重要的“感化”力量[4],人们通过对榜样、精英言行的观察、仿效,也会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调查问卷也显示,46.7%的人认为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对其意识形态影响大,51.2%的人希望党组织经常以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的方式开展活动。因此,要加大力度树立群众信任的榜样,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典型,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

(三)以真诚亲和的态度和话语方式打动人心

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亲和力。意识形态工作是人情味很浓、艺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人要讲感情,说话要讲艺术,这样才能缩短心理距离,达到感情的融洽和思想的共识。因此,意识形态工作者不能以领导者、教育者身份自居,不能自认为高人一筹、居高临下、颐指气使。要淡化权力意识,淡化单向灌输,增强双向互动交流,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引导人,以感情的交流换取思想的相通,扩大共识,感召人们自觉地提高思想认识。

要讲真话、讲实话,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公信力。要淡化刻板空洞说教,言之有物。可以围绕国情、社会热点问题、与人们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等,讲接地气的“大实话”“通俗话”,运用故事、数据和鲜活案例,深入浅出地把“大道理”讲实、讲透、讲明白[5]。

(四)以丰富多彩的新媒体内容和文化娱乐活动吸引人心

工商联和企业要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调查问卷显示,65.3%的被调查人员经常浏览官方微信、关注官微发布的消息,87.6%的问卷填写者将“新媒体”作为了解主流意识形态的渠道。这是因为新媒体的信息传播范围广、容量大,拓展了人们在闲暇时间接触主流意识形态的时空与渠道,可以就某个问题热烈地交流互动,从而能够拓展意識形态工作的广度、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厚度。工商联和一定规模的企业要重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成宣传、服务、交流的平台。宣传民营经济在党和政府支持下的成就和贡献,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解读民营经济政策及保障从业人员权益的政策。工商联要提供生活服务、招聘和产品供求等方面的信息,汇集民营经济实体和员工的各类诉求。另外,工商联和企业的新媒体平台,还要成为人们思想互动交流的平台、文化娱乐活动的载体,使意识形态工作引人入胜。

适当的文化娱乐活动能够将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内容转化为受教育者参与的活动之中,在活动中发挥出主导作用,在组织或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将教育目的作为自我教育目标[6]。因而,对个人意识形态有很大影响力,人们也有所期待,如在“希望企业党组织经常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展活动”的多项选择题目上,有65.1%选择“文化娱乐活动”。但是,这类传统活动在民营经济领域开展的频度并不高,而且随着人们欣赏水平的提高和审美疲劳,吸引力有所减弱,因此,文化娱乐活动方式要与时俱进。可以借鉴商业营销做法,贴近受众者心理,通过网络、电视或现场方式,围绕主流意识形态和生产经营等方面,举办民营经济领域的知识竞赛、辩论赛、诵读大赛、红歌赛、征文等有奖娱乐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走心。

总之,意识形态工作是对人的工作,多方面工作主体既要以利惠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教于乐,还要意识形态工作者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做认同和遵从主流意识形态的表率,靠人格魅力产生感召力和影响力,使教育对象从心理上敬佩、信服和信赖,进而自觉自愿地接受主流意识形态。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6.

[2] 叶昊,郭文龙.构建统战与意识形态工作协同机制[N].广西日报,2019-5-16(08).

[3] 刘刚.非公企业党建难点问题及其破解对策——基于河南省的调查与思考[J].中州学刊,2018(10):36.

[4] 苏曦凌.政治认同的生成机制分析——基于政治心理学的研究路径[J].学术论坛,2010(2):41.

[5] 罗仲尤.强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路径[N].光明日报, 2015-8-23(07).

[6] 李辉,王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载体的现实审视[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24.

责任编辑:蒋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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