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学理阐释与实践路径
2021-12-28付文军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5期
付文军,姚 莉
(1.浙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1](P.17),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设定了明确的目标。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他们就将共同富裕视为未来社会的理想情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承担起寻求共同富裕的历史使命,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之中。可以说,一部百年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竭力奋斗并迈向共同富裕道路的历史。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标志着我国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P.8),全面反思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理论、历史与逻辑,就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一项重要议题。
一、共同富裕的学理阐释:以唯物史观为参照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规定,共同富裕所强调的富裕的共同性和普遍性,与资本主义所追逐的富裕的私人性和狭隘性划清了界限。这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历史性批判过程中得以显明。换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不仅科学地预测了未来社会中共同富裕的情形,还粗线条地勾勒出了共同富裕的具体要求。
从生产力层面而言,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扬弃“生产力的资产阶级利用方式”[2](P.285),而“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3](P.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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