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型社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践类型与运作基础
2021-12-28纪芳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5期
纪 芳
(华中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社区形态,过渡型社区产生于中国独特的城镇化模式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时代产物。截至2019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60%,城镇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以农耕文化为基础的乡土村落走向“终结”,逐渐转变为现代城市社会。实践表明,这些“消失了的村落”并未被城市化社区彻底取代,而是演变为城乡两种要素并存、交叉、碰撞的过渡型社区形态,呈现出“非城非村、亦城亦村”[1]的特点。这种“城乡混合社会结构”[2]形塑了过渡型社区的独特属性,反映在经济形态、人口结构、空间形态以及社会关系等方面,既不同于原来的乡土村落,也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对基层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核心与首要环节,基层组织的建设与运行直接影响着基层治理的效果,关系到整个基层社会的秩序稳定和国家治理任务能否有效完成。基于城乡二元的结构特征与制度安排,我国实行城乡分治的基层治理体制,即城市社区采取“街—居体制”,农村则采取“乡村体制”。虽然居委会和村委会同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但二者在产生路径、运行机制、基本职能以及经济社会基础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作为一种区别于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第三类”社区[3],过渡型社区的基层组织建设既无法完全延续原来的“村委会”组织,也不能完全制度化地照搬城市社区的“居委会”形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