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疏的黄昏:《五经正义》第三次修订与唐代经学路径转折
2021-12-28高亮
高 亮
(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孔颖达主持的《五经正义》(以下简称《正义》)在唐太宗贞观十六年(642)以前编成①《正义》编成时间不详。《资治通鉴》将其系于贞观十四年(640)二月下:“二月,丁丑,上幸国子监,观释奠,命祭酒孔颖达讲《孝经》,赐祭酒以下至诸生高第帛有差。是时上大徵天下名儒为学官,使之讲论……上以师说多门,章句繁杂,命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疏,谓之‘正义’,令学者习之。”(见司马光等编,胡三省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152—6153页)《通鉴》体例,凡言“是时”者,多为补充事件背景,未必与所系事件同时。故不能以此为《正义》编成之年。张宝三先生据《正义》各篇序文提及初次修订时间“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修疏人及……”之语,认为《正义》编成之年必在十六年以前,比较妥当,今从其说。(见张宝三:《五经正义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2页)。、贞观十六年至十七年(643)初次修订②据《旧唐书》孔颖达本传,初次修订“功竟未就”(见刘昫:《旧唐书》卷七十三《孔颖达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603页)。按:贞观十七年(643),孔颖达以年老致仕。同年,太子李承乾谋反被废,负责《正义》修订复核工作的太子右庶子赵弘智被除名。两位关键人物同年离职,则初次修订工作应即停滞,故云“功竟未就”。、高宗永徽二年(651)至四年(653)第二次修订并颁定天下的历程已是学史常识,而永徽四年(653)末至六年(655)的第三次修订却罕有提及③仅见潘伟忠:《〈五经正义〉成书考》(《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简称潘文)、白长虹:《〈五经正义〉及其研究综述》(《鞍山师范学院》2007年第1期,简称白文)略言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