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经典阐释的两个前提性问题
2021-12-28龚锦涛
理论月刊 2021年9期
□龚锦涛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近年来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引起学界持久探讨且重点关注的,国家治理及其本质意涵无疑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议题。然而细究学界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经典内涵的诸多阐释,似乎尚未来得及做深入挖掘。比如,对国家治理这一命题进行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治理的丰富内涵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这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另外,学界关于国家治理的定位及其概念本身的理解上还存在一定误读。本文把上述问题概括为国家治理经典阐释的前提性问题,并认为阐明这些前提性问题是做好国家治理基础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国家治理经典阐释前提性问题的提出
按照邹永贤教授的提炼概括,马克思主义经典国家学说包括对国家的本质、职能、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等问题的探讨[1](p14)。其中,在对国家本质及其职能问题的理解上,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不是其他什么“公共性”,或者其与阶级性的结合,但这并不妨碍国家的公共性和阶级性的双重特征,也恰好说明了国家履行政治统治职能和公共管理的职能[2](p35)。姑且不论学者们对经典中关于国家本质及其职能方式的阐释是否恰当,如果仅以这些观点本身为参照,可以清晰地洞察到国家的公共管理与国家的本质方面存在某种深切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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