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2021-12-27叶好雨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律
叶好雨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00)
基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不对等的现实情况,近年来,我国《劳动合同法》不断加强对我国劳动者的法律倾斜保护力度,严格限制用人单位的过失性解除权,对于避免用人单位滥用权力,避免任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在第39条划定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的同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经济补偿等若干限制条件,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风险,从过失性解除的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均对用人单位进行严格规定。因此,一旦解除事由不成立或者程序不合法,用人单位将负担相关的法律风险。
我国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由于不了解法律规定,对过失性解除权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者不重视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在行使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为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规定不完善或者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缺乏作为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或者由于平时不重视对相关证据的搜集和保存,而导致在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的过程中陷入举证不利的被动局面,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而用人单位面临法律风险,就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陷入经营困难的处境,这对于劳动者而言同样不利,因此,有必要研究帮助用人单位规避法律风险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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