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扫黑除恶案件质效评估体系的构建研究
2021-12-27史亚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史亚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0161)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收官,如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成为各级各地政法机关积极探索的新课题。中共中央于2020年底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当前,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确保常治长效。
随着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重点人员、重点关注对象、案件行为特征变化、案件组织形式变化等数据资源向政法机关汇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数据建设已经成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大数据在黑恶案件线索挖掘、黑恶势力发展防控、黑恶势力犯罪精确打击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修订后的《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已经试运行3年的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做了调整完善。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与完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工作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终极目标实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行案件评估体系下,法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按同一标准进行评价,往往得出的评估结果不够客观,针对性不强。现阶段,针对扫黑除恶案件的质效评估体系建设尚处于空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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