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辩证唯物论与唯物辩证法思想论析——驳“马恩对立论”
2021-12-27◎李珍
理论探讨 2021年4期
◎李 珍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510275
1883年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继续马克思的未竟事业,为马克思主义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大众化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他在晚年所写下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受到西方学者的种种责难及“马恩对立论”的纠缠。尤其是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被指控偏离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精神,成为“对立论”最主要的攻击目标。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怎样的哲学理论?它如何成为西方学者的攻击目标?它与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是否对立?本文将回望这段历史,探讨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
一、辩证唯物主义与唯物主义辩证法
在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中,有必要区分“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辩证法”两个概念。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首次提出并使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概念,但他本人从未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在《反杜林论》中,他使用的是“现代唯物主义”的表达,他说,“现代唯物主义都是辩证的”,“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唯一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运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人”[1]13,在这里,“辩证唯物主义”呼之欲出。虽然有学者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2],但二者实际上有本质区别: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世界观,其对立面是17、18世纪在欧洲国家十分流行的机械唯物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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