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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探究

2021-12-25许白云张一博杨立新

科技创业月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县域湖北

许白云 张一博 杨立新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1)

0 引言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速科技强国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即是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

2021年是湖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年,乡村振兴中的科技工作以农业农村科技自立自强为基点,以提升农业农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关键,以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秉执“科技三命”精神,支撑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1 湖北乡村振兴面临的机遇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而创新必引领。梳理近年中央一号文件,2019年“实施数字乡村战略”, 2020年“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21年“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等, 可发现,依靠科技手段推动乡村振兴,是重点关键词。科技部发布的《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见》《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质量兴农的根本动力、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核心抓手、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湖北省出台了《关于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在2020年出台、2021年5月开始正式执行国内首部乡村振兴法规《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面规范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障及监督等工作。2021年2月18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隆重举行并开展部省会商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科技部主要负责人出席并深入磋商。湖北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面临良好历史机遇。

2 湖北乡村振兴中科技创新体系

为全面建设好湖北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在湖北10余地市30余区县进行调研走访,发现自湖北省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科技创新始终贯穿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中:产业技术不断突破、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平台效能不断凸显、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科技支撑服务县域经济成效明显,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为湖北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2.1 乡村振兴技术创新不断突破

全省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和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围绕粮食安全、畜禽生产、绿色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共实施农业科技项目5478项,攻克了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出科技成果1855项,育成动植物新品种284个,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64项。“油菜绿色轻简高效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棉花高效轻简化新品种种植关键技术集成示范”等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成果奖一等奖,“梨树‘双臂顺行式’新型棚架树形及其整形修剪技术”“柑橘全面利用与绿色加工技术”入选2020中国农业农村重点技术(全国仅9项)。以首个虾稻共作专用新品种“虾稻一号”为核心,实施优质种粮一体化工程,成功打造了湖北优质稻品种与品牌。

2.2 乡村振兴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全省现有农业科研人员5000多人,农技推广人员17000多人,在服务期内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7480多人,是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的主力军。乡村振兴科技人才工作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采取选派“科技副总”“科技专员”、聘请“科研助理”、推广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培训、进行技术服务等方式,组织培训农民累计达359万人次,帮助解决农户和服务企业技术难题43.45万次,带动农户就业41.74万人;农业科技传播者累计推广新技术5257项、新品种4364个;开展在服务企业科技项目达2232个,切实推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

2.3 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夯实

全省已建成农业农村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9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4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3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7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1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4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9家、省级星创天地255家;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50家;高新技术企业548家,有力支撑湖北农业科技创新。

2.4 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断涌现

以桂建芳等12名涉农院士领衔的一大批高水平研发团队和骨干龙头企业在鄂深耕,硕果累累。近5年,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6项,省级科技奖励271项,其中科技成果推广奖42项。“一枝花(杂交油菜)、一株稻(绿色超级稻)、一头猪(优质种猪)、一支苗(兽用疫苗)、一棵树(优质柑橘)、一粒豆(试管马铃薯)” “六个一”标志性成果已经享誉全国;“绿色超级稻”实现了水稻生产方式革命性转变;“先锋1号”鲌鱼、“中科3号”鲫鱼等水产新品种获得标志性突破;“鄂莲”系列莲藕新品种研发与推广世界领先,科技惠民深入千家万户。

2.5 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不断完善

近年来,湖北省通过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数字农业建设试点等工程,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科技信息化服务。搭建了湖北智慧农村网综合服务平台、湖北村村通平台。在2019年底,全省就实现了所有行政村、95%以上的自然村湾(20人以上)通光纤网络,4G网络在农村全覆盖,5G网络建设和各类商业化应用不断提速;全省每百户农村家庭拥有家用计算机33.61台,农村宽带用户达499.75万户,全省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约45%,应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了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服务覆盖面积近200万亩;整合了26个省级涉农厅局委办信息资源,开通了湖北12316益农信息和12396“三农”科技服务平台,形成的完善的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已全面服务于全省17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各类涉农公共办事机构、2.3万个行政村、4300个社区、7466家合作社、6227家农企、1000余个基层信息站,有效提升乡村振兴在智慧农业产业发展和数字乡村治理升级的“最后一公里”。

3 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体系有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国家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和乡村振兴的全面开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调查研究发现,科技创新体系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中仍存在诸多有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创新政策的科学与实效性不足;二是科技创新投入与经费整合不足;三是科技创新信息服务资源集聚不足;四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供给不足;五是科技信息化平台应用推广不足;六是科技创新与实用成果转化不足。亟需通过信息化纽带集聚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建立一套兼顾政策、经费、平台、人才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多层次的系统的可持续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赋能乡村振兴,加速湖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4 湖北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对策

结合当前湖北省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北科技创新服务的要求和现状,提出以“政策创新服务、同比投入保障、技术创新服务、专业人才支撑、专有平台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为六大内容的湖北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探索以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湖北模式。

4.1 优化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策服务环境

乡村振兴,科技先行,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绝大多数企业落户在县域基层,产业也以农业企业为主,在看天收的农业领域里,应给予更多的政策关注与倾斜。

一是重塑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策机制。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顶层设计,形成省市县(区)三级齐抓共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新机制,同时赋予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多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二是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资金引导支持政策。制定政策,将相关存量和新增资金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服务领域倾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三是开展关键重点领域政策保障服务。以政策性引导、政策性补贴、政策性支持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加大保障,让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成为科技创新的急切关注,并依据乡村振兴发展时期不同和全省分区域发展阶段不同,给予分步支持保障。

4.2 建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投入服务机制

建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府引导经费与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统筹用好现有多元资金渠道,保障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开展。

一是建立多层次联系合作机制。湖北省科技主管部门与涉农银行或银行涉农部门、地市科技部门与银行分支机构建立金融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推广科技创新券制度,推动县域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购买科技服务。鼓励科技金融机构开展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保险等服务,在业务范围内加强对科技服务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三是支持平台载体及重大项目发展。科技部门与银行金融部门共同推动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科技企业投融资效率,支持各类县域科技园区、平台载体发展及相关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是加强对投入资金的风险评估和管控。保持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但不能浪费和挥霍,定期对投入资金进行风险评估和有效监管,全面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

4.3 构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信息服务系统

以信息化技术为纽带,有效整合链接科技资源,建立乡村振兴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支持各类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主体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

一是打造湖北县域智能信息站点。整合涉农图文、语音、视频科技信息资源,建立全省农村科技资源库,打造站点信息屏,提供信息浏览、教育培训、农产品交易等信息服务。

二是加强信息化系统培训。在搭建好信息化平台基础上,推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信息化平台的整县应用系统推广,做好信息化平台使用、科学知识、农业技术等培训。

三是完善信息服务系统以开展动态服务。设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信息化运行规则与机制,设置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重点研发项目,整合省内涉农科技信息系统资源,成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信息技术研究院,推广县域乡村振兴信息化标准化模块建设,赋予全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资源更多信息化职能。

4.4 培育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人才服务队伍

一是继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科技特派员全省管理服务系统,推行科技特派员绩效积分制改革,探索省际科技特派员跨省协同聘用机制等。

二是继续实施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在原“三区”县市部署,总体布局上与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错位分布,重点薄弱地域交叉分布,形成有效衔接的良好布局。加强“三区”县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服务补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薄弱地带发展根基,巩固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

三是鼓励更多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专业技术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政策。

四是发挥好科技人员服务基层企业专项效能。搭建供需信息服务平台,打通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的对接通道;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科技人员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服务企业。通过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发项目等,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完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

五是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培养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和乡土人才,提高农民科学技术素养。

4.5 打造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有平台载体

一是加强创新型县市区全域创新引领。营造“一把手”抓创新工程,配套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开展创新型县市县域支撑,将创新型县市建设与乡村振兴全面结合,在科技支撑县域现代农业发展上做文章,汇聚更多资源要素向县域倾斜。

二是紧抓农业科技园区县域示范带动。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科技服务业和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出台;吸引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入驻园区,着力孵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园区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强化一二三产实质融合,推进产城产镇产村融合。

三是为星创天地县域创新创业提档升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地规划布局建设“星创天地”,发挥星创天地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中的带头牵引作用,开展高质量科技创新服务,以科技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升级发展。

四是建设特色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县(市、区)为单元,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为核心,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要素集聚、技术含量高精、示范效果显著的创新示范基地,加快农业新技术辐射推广。

五是打造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站。围绕各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在人才引进、项目示范、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方面取得成效的依托单位,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4.6 加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

一是加强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成果需求挖掘。重视湖北县域农业、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在大田作物、水产水稻、设施园艺,“光芯屏端网”等先进制造业,三产融合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积极对接科技成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考评,将科技成果需求与供给质量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荆楚县域行;利用科技厅湖北农业科技成果线上官方网站、湖北智慧农村网和科惠网等平台及时发布和组织线上科技创新成果对接拍卖和技术宣讲会;继续加强“科学家直播带货”和“县市长嫁接搭桥”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使科技成果真正在乡村振兴发展的进程中实现转化、发挥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给予更多的政策关注和支持,在单位(部门)管理经费基础上,给予科研人员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关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物宣传报道,营造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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