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背景下扬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问题探索
2021-12-16姚耕宏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企业
江 玉, 姚耕宏, 张 鑫
(扬州职业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9)
小微企业素来都有组织机构不完善、资金筹集困难、利润率偏低、生存竞争压力大等难题,对比发达国家其生存期平均八年,国内小微企业的平均生存期为三年左右。截至2019年12月底,扬州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单位136253家,有806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估;规模以上企业为3026家,[1]中小微企业占比高达97.8%。大部分小微企业员工数量都在50人及以下,企业规模小且利润率有限,而数量庞大,雇佣了超过社会90%以上的就业人员,对提高就业率、稳定社会发展有巨大作用。
1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梳理
从2008年开始,财政与税务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从财税政策层面上帮助小微企业改善生存环境、提升竞争能力,帮助其进入良性生产循环。财税优惠政策集中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两个方面。本文主要探讨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1.1 企业所得税直接优惠
所得税的直接优惠表现在税率和税基的对企业层面的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要考查三方面的指标,一是资产总额,二是从业或就业人数,三是税收指标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具体哪些行业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需对照发改委2011年修订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1.1.1 直接优惠中的所得税税率优惠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税收优惠从2008开始实施,至今有13年,其间认定标准经过多次变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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