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营活动案例分析与思考
2021-12-13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二级巡视员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9期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二级巡视员 余 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如何发挥其功能作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近期,通过对一些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研究,初步梳理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的几种方式。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简单的物业和资源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殊的经济组织。2015年以来,按照中央部署,由点及面推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共建立53万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领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获得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范名称为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有资产、有法定代表人、有业务范围,可以到银行开立账户,具备了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元素。比如:浙江省花园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共确认集体成员8581人,土地资源6148亩,集体资产总额24.7亿元,其中87.5%为标准厂房、物流园、游乐园、农贸市场、老年公寓等固定资产,成立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登记赋码。花园村集体经营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将厂房等物业和一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给花园集团及60多个子公司(全部是民营企业),收取租金。2020年集体收入达2亿多元,集体成员可享受购房优惠、学杂费全免、免费体检等31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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