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农民土地权益做加法
2021-12-13邹承东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9期
关键词:农村
本刊记者 邹承东
7月2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条例》修订是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举措。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各试点地区取得的制度性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进一步保护了农民土地权益。本次《条例》的修订就是在遵循《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思路下对农民土地权益的进一步细化完善。
土地征收制度进一步完善
土地征收法治化和规范化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土地管理法》调整的重要内容。为保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条例》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程序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土地征收程序得到进一步细化。《条例》对土地征收程序进一步细化,征收土地前,需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同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申请批准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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