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ONE理论的新绿股份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2021-12-12庄妍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32期
关键词:理论
摘要:近年来舞弊现象的频繁出现,干扰了资本市场。本文以新三板企业新绿股份为例,通过 GONE 理论来分析新绿股份财务舞弊动因,并在财务舞弊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绿股份;GONE 理论;财务舞弊
1.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日益成熟,现如今新三板逐渐受到多数企业的青睐。新三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能够促進小微企业持续发展,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相比包容性更强、更为灵活宽松。正是因为新三板的特点,为不少未达上市标准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出现了较多的财务舞弊事件,如果对此不加以管控,将会影响资本市场的有序性,对资本市场造成伤害,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在新三板上市的新绿股份,通过分析新绿股份舞弊动因来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优化目前的投资环境。
2. 新绿股份公司概况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绿股份”)于2005年6月24日正式成立,公司坐落于山东省泗水县,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肉类产品的销售和加工。2015年12月,新绿股份在新三板挂牌。好景不长,2017 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绿股份2016年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随后公司的证券简称由“新绿股份”更名为“ST 新绿”,2019 年 5 月新绿股份摘牌,同年12月新绿股份进入了破产重组。2016 年 10 月,新绿股份因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受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2019 年 6 月,证监会对新绿股份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新绿股份及其董事、高管人员合计处罚 154 万元,并对该起财务舞弊的主要负责人陈某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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