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困境与路径
2021-12-11高艳宫斐李华玲
职业技术教育 2021年30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
高艳 宫斐 李华玲

摘 要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采用新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研究发现,产业学院的建设过程实际上是宏观制度与微观行为逻辑之间相互作用或多重作用的结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与高职院校是产业学院构建过程中的核心行为主体。政策供给的失衡与环境的约束使中央政府采取了渐进推进策略和趋同式的组织结构方式,“诺斯悖论”与委托代理制度下地方政府基于利益算计而采取了严格的成本控制与风险规避策略;“非完全契约”制度下的企业表现出投资犹疑与投机行为;校企的价值冲突与压力型考核制度使高职院校产生求稳心理并采取政策变通策略,这些因素导致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面临诸多困境。为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需要强化产權治理,降低内部交易成本;构建学院内部利益兼容机制和多重目标激励机制;强化内部文化认同,构建产业学院的社会规范性机制。
关键词 新制度主义;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52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30-0007-07
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框架的建立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5年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提出“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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