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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地方出版:以广东为中心的研究(1950—1978)

2021-12-10金炳亮

华中学术 2021年3期

金炳亮

(广东省出版集团,广东广州,510275)

地方出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最具特色的部分之一。地方出版布局的形成反映了新中国人民出版事业的创建历程。以“三化”(即“地方化、通俗化、群众化”)为指导方针的地方出版,虽然存在种种局限,但在巩固社会主义新政权、繁荣地方文教事业、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改革开放后出版事业快速发展积聚了势能。作为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出版形态,“地方出版”已成为历史名词;但是,建立在教材及中央文件租型出版模式基础上的地方出版产业链,则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集团、发行集团所继承,“地方出版”的余脉绵延至今。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学界对新中国出版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央决策层面及个别中央级出版社,在新中国出版历史的主流叙事中,地方出版基本缺失。本文试以广东为个案,梳理新中国地方出版的创建、形成,总结其得失,并尝试解释地方出版绵延至今的生态逻辑。

一、地方出版布局的形成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掀开了出版事业崭新的一页。新中国的一切事业都体现为人民性,出版事业也不例外。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建国大纲,其第49条规定:“发展人民出版事业,并注重出版有益于人民的通俗书报。”[1]1950年9月,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后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发展人民出版事业的基本方针》等五项决议,确定:“为人民大众的利益服务是人民出版事业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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