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垄断与低质量陷阱
2021-12-10王华星
南方经济 2021年11期
程 虹 王华星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崛起,以电子商务渠道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创造了巨大的销售奇迹。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我国网上零售额由2011年0.78万亿元快速增长到2020年的11.76万亿元,年均增长率接近40%,其中2020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9.76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4.9%,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目前,我国已经连续八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
然而,在我国互联网平台创造巨大销售奇迹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低质量陷阱是我国独特的一种经济现象。低质量陷阱的主要表现是在我国经济从速度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实体企业本应选择进行质量创新,迈向全球行业引领的高附加值区域,然而许多实体企业的产品质量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陷入低质低价的同质化竞争中无法逃脱,在全球产业链中长期处于中低端的低附加值区域。
针对低质量陷阱出现的原因,一些研究认为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完善,导致了利用互联网平台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比较严重(杨立新,2019);另一些研究认为从我国社会消费分级的层次来看,在2016年,我国80%的人口属于中低收入者,大多数的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较高,对低价低质的产品还具有很大的需求(郑刚、林文丰,2018;张阳、徐兵,2019);还有研究认为面对互联网平台市场中的质量问题,传统的政府质量监管能力和平台自身的质量监管动机都存在不足,政府和平台的协同监管模式能起到更好的作用(曹阳,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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