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学的音乐性开掘及与文学性的平衡
2021-12-08翁朝霞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翁朝霞
(福建江夏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音乐文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特殊文学样式,跟文学的各个子集——散文、诗歌、小说等文体明显不同。它是以音乐化的语言文字为工具,运用符合音乐节奏和歌曲结构的语言句读结构和曲式结构,以形象来创造思想情感,反映社会生活、自然风物和表达作者思想感情。其文本符合听觉特性,以歌唱来诉诸人们的听觉。它与曲调、歌唱高度结合,音乐性特征非常明显。音乐文学狭义的叫法是歌词,虽以文字形式呈现,但其文学性却特别“节制”,呈现出一种有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独立特征。它通过动态平衡文学与音乐的关系,注重以“情态”的表现方式来反映人生百态,时时让听众“生情”,给听众提供联想的“媒介”,既写出人们眼中所能看到的“美”和“情”,也能指向人们眼中看不到的想象的“美”和“情”。这种“情态”需要自然生发,需要节制语言,避免语言过深或过散,往往通过一个人、一个物件、一种情绪、一种氛围去传递或营造一种抽象、复杂的思想、情感、境界。文章试图通过对该文学音乐性的开掘及与文学性的“平衡”的重要性和实际运用的分析,来揭示这一特殊文学形式独特的审美特性和创作规律。
一、注重汉语语音修辞,开掘语言的音乐性,以音乐化语言来提高入歌能力
文学对音韵的追求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古代的文学理论家对此早有论述。早在六世纪南朝文学家刘勰就在《神思》中提出了“寻声律而定墨”的主张,认为作韵易而选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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