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视阈下的治外法权:流变与启示
2021-12-08卢然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卢 然
一、涉外法治建设中的治外法权问题
涉外法治之建设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部分,〔1〕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8页。也是中国发挥自身应有的国际地位,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促成更加平等、民主与法治化的国际秩序的前提基础。欲达成涉外法治之建构愿景,对于国际法体系的历史演进与概念沿革当有全面而系统之理解,方能摆脱西方式思维的惯性,以最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之视角,重新理解与解读国际法律秩序之流变。
在涉外法治的构建过程中,理论层面需应对两个困境。其一,法理层面明显缺乏科学与精确的分析。〔2〕莫纪宏:《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重大的法学理论命题》,载《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12期,第34页。在涉外法治的体系新创之际,首先需要理解与阐述国际法秩序的现状与历史沿革,由此构建出自身的理论框架与思想渊源基础,但无论是在国际法的历史梳理层面,还是在相关的法学理论构建层面,涉外法治都尚处于初建阶段,亟须进行体系性的深化研究。
其二,在话语权上欠缺主体意识。涉外法治建设的基本使命之一,是提高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为中国积极参与世界治理提供必须的主体地位。现实困境在于,当代的国际法秩序是西方列强在殖民与侵略过程中所建构,后发国家在概念话语上无法摆脱西方式的语境,从而被变相剥夺了平等参与国际秩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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