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刑罚制度的演变
2021-12-07严瑞冰
客联 2021年10期
严瑞冰
摘 要:刑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国家秩序,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同时它带来的后果往往比较严重,轻则剥夺自由,限制权利,重则直接剥夺生命,影响后代前途。刑罚作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演变体现着社会发展和法律不断完善的印记。本文试从我国刑罚从古至今的演变,简要探讨刑罚的历史及古代刑罚对现代刑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五刑;肉刑;死刑;主刑;附加刑
我国刑罚的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奴隶社会阶段、封建社会阶段和近现代阶段。
一、奴隶社会的刑罚制度
夏商周是我国的奴隶社会时期。刑罚在夏朝已初具雏形,经西周逐步发展完备。《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礼·秋官·掌戮》记载“司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史料的记载表明在奴隶社会时期,我国已经确立了奴隶制“五刑”。
“五”在我国古代寓意着完备,以五刑来确立大体的刑罚体系,表明统治者希望法律和刑罚逐步完备,安定国家的统治管理。这一思想观念也延续到了后世刑罚当中。奴隶制五刑主要包括墨、劓、剕、宫、大辟五种主要刑罚方式。
墨刑:墨刑是五刑当中最轻的一种刑罚,又称黥刑。是指在人的脸上刺字,再涂上墨汁等难以清洗的颜料,即使伤口好了也会留下难以抹去的痕迹,虽然对身体的损伤不是很大,但使人一眼既能辨认出罪犯的身份,是一种耻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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