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市场反应
——基于盈余反应系数的视角
2021-12-07王清刚吴志秀
财经论丛 2021年12期
王清刚,吴志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一、引 言
物价波动、利率汇率浮动加剧了资产负债价值变化,金融工具加速创新,会计收益的内涵发生变化,其他综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简称OCI)应运而生。2014年我国修订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正式将OCI纳入准则体系,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OCI的核算和列报要求:其一,要求设置“其他综合收益”一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大类下增设“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将OCI从资本公积中分离出来单独列报。其二,在利润表中列报的位置由“每股收益”项目下列示调整为在“净利润”下方列示。其三,OCI项目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且OCI各项目单独以税后净额进行列报。
在我国,OCI列报及其改进使得投资者更容易将OCI与传统历史成本计量的净利润相区分,理论上更有利于提升整体盈余信息的有用性。然而,OCI不属于当期损益,且持续性弱,能否转换为未来期间损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其列报的市场反应变得复杂。目前,采用价格模型或收益模型对OCI的价值相关性、决策有用性的研究较多。事件研究法运用虽广,以盈余反应系数(Earnings Response Coefficient,简称ERC)为研究工具在会计盈余信息含量的相关研究中也较为普遍。然而,现有OCI与事件研究法结合研究中,缺乏从ERC视角对OCI列报市场反应的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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