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优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研究
2021-12-06王梦瑶
法治社会 2021年3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尹 吉 王梦瑶
内容提要: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公益保护法治体系中亟待改革的领域,也是刑民交叉公益诉讼案件的热点问题。它存在公益保护的范围显著窄于刑法的法益、起诉主体的组成与顺位的顶层设计明显的失当、管辖机制有待完善、惩罚性赔偿与罚金竞合适用不明,以及以司法解释替代修改《刑事诉讼法》 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等重要部署,从立法层面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由《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扩大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并增加“社会公共利益”,使之与刑法中的公共利益相对应;扩大起诉主体的范围并且优化各主体的起诉顺位,构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有序地推进国家公益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学界的通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时损害了我国《刑法》 所保护的公共利益,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规范体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了众多性质迥异的要素和程序,其功能、模式和机制方面的协同问题亟待解决。”①刘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协同问题研究》,载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 年5 期。全面优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推进国家公益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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