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自治县生态旅游发展的立法调适
——以金秀瑶族自治县为例
2021-12-06吕芝慧
法制与经济 2021年1期
吕芝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华南地区,世居壮族、瑶族、苗族等11 个少数民族,共有12 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主要分布在山区,群山环绕,风景秀美,蕴藏着种类繁多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优美。各自治县均依托当地少数民族特色发展旅游产业,以政府主导型为主①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是指虽然在整体上资源也是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配置,但政府以强有力的计划和政策对资源配置施加影响,以达到某种短期和长期增长目标的经济模式。。其中的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领先,出台了目前广西唯一的旅游管理相关自治条例。本文以金秀瑶族自治县为例,分析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矛盾冲突,寻求生态旅游发展的立法调适路径。
一、广西少数民族自治县生态旅游发展的特殊性
(一)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优先性
以往我国经济增长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主,长期忽略了生态价值取向,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消耗与浪费,最终只能被动地治理被破坏的生态,增加了社会发展的生产成本。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论”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为社会实践新模式提供了方向。追求人类发展与自然保护和谐共进,是新时代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1],二者关系如下:首先,任何经济活动的实践都依存于特定的生态环境,因此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受到生态环境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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