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洋塑料垃圾治理法律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1-12-06陆敏瑞
刘 旭,陆敏瑞
截至2017年,全球已生产83亿吨塑料[1]。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统计,全球平均每分钟卖出约100万个塑料瓶,每年约使用5000亿个塑料袋,50%的塑料产品是一次性的,仅9%的塑料被回收,超过70%被丢弃到土壤、空气和水域中。每年人类所排放的塑料垃圾有1300万吨流入海洋,塑料垃圾已经占据海洋垃圾的75%。若这一趋势持续,预计海洋中塑料垃圾的总重量在2050年可能超过鱼类总和[2]。进入海洋的塑料垃圾不仅带来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影响海洋经济发展,还会分解成微塑料或微塑料碎片①通常认为,微塑料是指直径小于5mm的塑料颗粒,参见Law K L,Thompson R C.Microplastics in the sea[J].Science,2014,345(6 193):144-145。,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及其他生物体之中,最终损害人类及其他生物的健康。海洋塑料污染成为最棘手的全球性问题之一,也是各国无法回避的严峻问题,从实践来看,各国处理海洋塑料垃圾问题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越南海洋塑料垃圾治理为分析对象,探析越南塑料垃圾治理的立法体系及法律制度,以期推动中越两国携手共治海洋塑料污染。
一、越南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情况
越南是一个靠海而生的国家,58个省、5个直辖市近半数临海,9649万人口中约一半居住在沿海地区,沿海省、直辖市贡献了越南60%的GDP[3]。诚如越南总理阮春福所言,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洋环境的保护在以越南为代表的沿海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4]。如今,越南政府和人民正面临着处理海洋“白色污染”的巨大压力,越南流入海洋的塑料垃圾总量每年约28万—73万吨不等,占世界的6%,位居全球第四,仅次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