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刑法学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2021-12-06刘芷含刘芷君
法制与经济 2021年4期
刘芷含,刘芷君
刑法学是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由于刑法学本身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单纯采用以理论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难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随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持续完善,法律教育职业化在法学教育改革中的必要性愈加凸显,这对高校法学院的教育而言,既是挑战,亦是机遇。在此形势下,应以促进知识向能力转化为目标,着力推动刑法教学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丰富现有的教学方法。为此,本文将在反思传统刑法学教学模式的基础上,探讨如何通过引入案例教学法,改进刑法学课程的授课方式,以期对刑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略有裨益。
一、传统刑法学教学模式的反思
传统刑法学教学模式是在长期的刑法教学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其显著特点有:在形式上,以课堂讲授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在内容上,以完成课本知识点的讲解为教学任务。从一定程度上讲,传统的课本讲授可以满足刑法教学的初级目标,即使学生以较快速度认识刑法学科的知识要点,但这种认识更多的是基于记忆性理解和机械性学习,而非知识系统的内化和法学思维的训练,如此而来并不利于实现更高层次的教学目标,不能使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刑法知识。具体而言,传统刑法学教学模式主要存在如下两方面问题。
(一)重知识而轻能力
所有的刑法学研究,最终目的都在于解决罪与非罪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的实际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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