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政策落实困境的质化研究
2021-12-06郝天聪
教师教育研究 2021年1期
郝天聪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 210097)
一、问题的提出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重要特征,始终与企业、产业界保持密切联系也是对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制度。[1]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的重要性。[2]2016年,《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正式印发,文件规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3]如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深入考察该政策的落实情况。
已有相关研究表明,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政策存在明显的落实困境。职业教育教师普遍认可企业实践政策的积极意义,正面感知大于负面感知,包括促进教师对行业的理解,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深化校企合作等。[4]但是,从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政策执行情况来看不甚乐观,包括政策执行法规体系不健全、政策执行动力不足、政策执行配套条件不成熟等。[5]对于为何会造成这种实践层面的落实困境,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展开了大量研究。有学者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提出,教师层面条件保障有待规范,学校层面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企业层面自主性有待提高,政府层面配套政策亟待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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