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水平与收入波动:过渡期预防返贫的两个干预维度及精准策略
——结合中国西南一个脱贫县的建档立卡数据观察
2021-12-06左停苏青松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左停,苏青松
(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贫困可分为原生贫困与再生贫困[1],实现可持续稳定脱贫不仅要消除原生贫困,亦要破解再生贫困即返贫问题。2020年中国实现现行标准下的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但作为一个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特征的社会经济现象,贫困问题往往会表现出生产和再生产的交替更迭、循环往复过程[2]。农村生计系统的脆弱性、生产要素与资源配置转换的受限性、自然环境的复杂性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的低交互性[3],导致后扶贫时代脱贫人口返贫的压力长期存在。而以动员式、战役式为主的事后治理模式容易陷入“扶贫-脱贫-返贫”的恶性循环[4],对实现可持续脱贫的作用存在一定局限,难以从根本上完全化解脆弱性返贫和冲击性致贫风险。
在国家顶层设计上,中央层面已将防止返贫列为重要政策议程,脱贫地区设立五年过渡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其中,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是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之年乃至整个五年过渡期“三农”工作最基本的目标任务。这是在尊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提出来的,既承认脱贫人口在一定时间内的波动是客观存在的,又要求返贫规模必须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少量返贫人口的生活水平不能跌入贫困谷底、下行波动的时间不能过长,不要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不使暂时性困难变成长期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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