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环境下偷换二维码获财案件定性问题探析
2021-12-05胡敏慧
科学决策 2021年10期
胡敏慧
1 问题的提出
1.1 案例引入
电子支付方式的方便快捷、无纸化优势促使二维码收付款已成为广为利用、习以为常的支付方式,尤其疫情背景下“无接触支付”更加备受推崇,这无形中给一些投机取巧者钻空子的机会。自2016年首例案件a笔者搜索大量相关新闻信息后发现,现实生活中偷换二维码的情形多发于快餐店、便利店、饮料店等规模不大、管理不严的经营场所,因此二维码被调换后,商户能够及时发现的,损失一般为几十、几百元,未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2016年首例损失较大的一起案件现身于广东省公安厅打击黑灰产业链系列专案收网行动,行动摧毁偷换二维码盗刷百万的多个黑灰产业犯罪团伙,该团伙于广东省佛山市数十家店铺的收银柜台更换商户的二维码,共作案320余宗,获利9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11月28日被抓获。信息来源:http:// finance.dbw.cn//,中国青年网,2016.12.20.以来,近年通过偷换商户收款二维码获财的案件时有发生。本文以2017年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向社会公布判决书的邹晓敏案(【2017】闽0581刑初1070号)为讨论样本。依据判决书,其基本案情如下: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邹晓敏先后到石狮市沃尔玛商场门口台湾脆皮玉米店、章鱼小丸子店、世茂摩天城商场可可柠檬奶茶店、石狮市湖东菜市场、长福菜市场、五星菜市场、洋下菜市场,以及晋江市青阳街道等地的店铺、摊位,乘无人注意之机,将上述店铺、摊位上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掉换(覆盖)为自己的微信二维码,从而获取顾客通过微信扫描支付给上述商家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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