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中的混合特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021-12-05金卫东
四川精神卫生 2021年5期
金卫东
(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 杭州 310012)
近期有研究表明,按照《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ifth edition,DSM-5)对双相障碍伴混合特征的诊断识别率较《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4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ourth edition,DSM-IV)有所提高[1]。但是还需要注意,这样的诊断标准是否真正符合于临床,能否按照这样的标准进行实际的临床诊断,这样的诊断标准符合于哪些真正的伴混合特征的患者。因此,本文就混合特征的诊断标准提出了一些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法。
1 在抑郁发作中设置伴混合特征诊断标准的临床意义
DSM-5将抑郁障碍与双相障碍分开,但同时列出了“伴特征”的诊断标准,伴混合特征是其中之一。对于双相障碍来说,暂且不论症状学结构变化,从混合状态到伴混合特征有了症状数目的变化[2]。但对于重性抑郁发作(抑郁症)来说,设置伴混合特征诊断标准的临床意义就显得格外重要。
DSM-5中双相障碍伴混合特征诊断标准是从以前的“混合发作”发展而来,对双相障碍自身的临床诊断而言,这一设置或许没有更多的临床意义和价值,因为混合特征或混合状态都属于双相障碍,诊断标准都是为治疗提供方向。但是对抑郁症或重性抑郁发作来说,设置“伴混合特征”这一诊断的意义则大不相同,更有利于对双相障碍的诊断,特别是早期诊断为双相障碍,这体现了疾病的一种谱系特点[3-4]。
2 混合特征的症状学
2.1 重性抑郁发作伴随的混合特征
2.1.1 DSM-5重性抑郁发作伴混合特征诊断标准……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