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抑郁的识别与治疗进展
2021-12-03陈淼孙静
临床精神医学杂志 2021年2期
陈淼,孙静
孕产期抑郁是临床常见现象,孕期或产后抑郁的发生往往被延误诊治,给孕妇和产妇带来不利影响,对胎儿和婴儿亦造成不良后果。国内非精神专科医生对孕产期抑郁识别和治疗普遍不足;本文主要关注孕产期抑郁的筛查识别方法和治疗干预进展,综述如下。
1 孕产期抑郁概述
孕产期抑郁指妊娠开始至产后1年内出现的抑郁障碍[1]。约70%孕妇曾在孕产期出现抑郁情绪[2],美国约9%孕妇和10%产妇符合抑郁症诊断标准[1]。国内以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10分为界筛查,孕早期抑郁检出率为46.82%[3]。以EPDS≥13分为界筛查,孕产期抑郁检出率为12.4%[4]。孕期经历过重度抑郁的比例达0.8%[5]。孕产期抑郁可能导致孕产妇及胎儿不良事件,如胎儿生长发育不良(新生儿低体质量、神经系统发育不良)、早产、婴儿认知功能发育不良等[2],孕妇本人可出现物质滥用、自伤自杀观念(19.3%孕产期抑郁患者曾有自伤自杀观念)[6]、自杀行为(5.3%孕产妇死亡原因为自杀)[7]。
2 孕产期抑郁的识别
2.1 孕产期抑郁早期症状 Hoertel等[8]在全美境内调查了11 256名育龄期(18~50岁)女性后发现,妊娠期、产后和非孕期育龄期女性抑郁患者的临床表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孕产期抑郁早期症状不具备特异性,提示临床需注意早期识别可能的孕早期或产后抑郁发生。
2.2 孕产期抑郁风险因素 Raisanen等[5]认为,孕期抑郁主要危险因素为抑郁症病史和恐惧分娩,分别使孕期抑郁症发生率增加22.4倍和2.6倍,青春期怀孕(年龄<20岁)、高龄孕妇(年龄>40岁)、孕期吸烟、未婚先孕、终止妊娠、贫血、妊娠期糖尿病均可能增加孕期抑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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