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研究
2021-12-03周灿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周 灿
(保险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410114)
一、前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高职教育领域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改革,对于激发办学主体经济活力、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整体创新水平、优化高职院校治理能力,构建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新格局能起到积极的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
混合所有制概念在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随后,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1]。为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十三五”期间,我国国有企业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8年,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占比近70%,在各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占比达46%[2]。
在高职教育领域,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深化股份制办学,在我国高职院校中较早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印发,为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提供了政策依据;同年6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社会力量可参与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校企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高职教育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新阶段。截止2018年,我国共有高职高专学校1418 所,其中民办学校330 所,公办学校占比达76.73%,可见,在高职教育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对象是公办高职院校[3]。……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