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笔在意先”说在书法创作中的重要性——以《兰亭序》为例
2021-12-03周琴
江苏教育 2021年73期
周 琴
翻检历代经典书论,唐张彦远《法书要录》载晋王右军《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中有关于书法创作“意在笔前”的言论:“夫欲书者,先乾研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而后世书家多沿用此说,不可否认,书法艺术从实用到“艺用”的过渡,书法创作理念也在不断地转变,书家欲书之时对创作之前的章法、结字等的构思本无可厚非,因为“讨论它即等于讨论了书法中的大部分内容”。然而,面对这样的一种艺术现象,笔者不禁反思:书法创作真的是书家构想的如实拷贝吗?那为何“兰亭雅集”时王羲之写的《兰亭序》,“醒后他日更书数十百本,终不及此?”为何狂草书家怀素创作后,“人人欲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也就是想问一问:是不是遵循着书法创作前的构思和方法,就能创作出书法杰作?那书法作品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还重不重要?为此,笔者认为书法创作中笔和意的关系绝不仅仅是“意在笔先”这么简单。而本文之所以从“笔在意先”说出发来探讨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并不是要否定书家创作前的构思、冥想等创作准备,而是想通过这样一个讨论,分析另一种模糊而又确实存在的创作体验,即“笔在意先”。
一、“笔在意先”说在书法艺术中的历史考察
“笔在意先”,顾名思义,即落笔在构思之前,它是书家即兴的书写,无意识的表达,即“意不在书,天机自动”。翻阅书法史料,笔者发现,“笔在意先”概念的确切提出虽晚至明清,但“笔在意先”的书写实际表现却自王羲之就已出现端倪,只是其并没有将这一概念明确提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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