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家上学”法律问题及其争议
——兼论父母教育选择权的社会文化与法律制度基础
2021-12-03刘晓巍
比较教育研究 2021年10期
刘晓巍
(大理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在家上学”(homeschooling)又被称为“家庭学校”“在家教育”等,事实上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主要指除学校教育形式以外,以家庭为主要教育空间,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负主要教育责任的一种教育方式。近十年来,美国“在家上学”的形式出现了多样化,其教育场所扩展到了社会其他教育机构,甚至部分参与学校教育活动,也出现了几个家庭的联合体教育形式,随着教育的市场化还有私立教育机构和组织参与其中。作为“在家上学”最为普遍的国家之一,美国“在家上学”的发展全过程与相关法律议题的争论一直紧密联系在一起。本文以美国“在家上学”发展的主要历程为主线,在美国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框架下,以父母教育选择权与国家教育强制权之间的张力为分析结构,讨论相关法律概念在法律实践中的互动关系,并解释上述法律争议背后的美国社会文化和法律制度基础。
一、美国“在家上学”法律问题的历史背景
在现代义务教育制度背景下,国家的教育强制权与受教育者的教育自由权,尤其是教育选择的自由权构成了教育过程的一对基本法律矛盾。简单来说,被视为“基本权利”的父母教育选择权对美国政府规制“在家上学”的权力形成了限制,而美国政府的公民教育诉求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父母的教育权限。
(一)美国“在家上学”的历史基础
在美国政府普及义务教育之前,没人否认,甚至怀疑过“在家上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