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俗赋与戏曲
2021-12-03杨倩
保山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杨 倩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敦煌俗赋指保存在敦煌藏经洞中的唐代民间俗赋。这类赋多是韵散结合、以四六言为主兼以杂言,运用当时口语写成的故事赋,有极强的说唱性质,是游艺艺人在街头、寺院等聚众演出的底本或稿本。戏曲是叙事代言的艺术表演形式,即演员为剧中人物代言来敷衍故事。敦煌俗赋的这种说唱艺术为古代戏曲表演的成型与成熟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俗赋是产生于民间的口诵文学,其源头最早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可能起源于民间的聚众休闲娱乐。由于俗赋的通俗性,难登大雅之堂,长期不见书籍记载,更难见其原作。但在某些目录书或是杂文中仍有迹可循。《汉志》“诗赋略”下第四“杂赋”条有“杂禽兽六畜昆虫赋十八篇”[1]虽不见作品流传,但从题目看很有可能就是以昆虫鸟兽等各类动物为人物来谱写故事的民间俗赋。西晋有名的俗文学家傅玄就有以鸟雀比拟故事的赋《鹰赋》《鹦鹉赋》《鹰兔赋》残篇[2]。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内的多次考古也发现了一部分俗赋。1993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西汉墓出土的俗赋《神乌傅(赋)》,即是讲乌鸦夫妇筑巢时遭盗鸟来偷窃,并对雌乌大打出手,雌乌伤痕累累,冤无处诉,一心求死,雄乌伤心欲绝,远走高飞的故事。据伏俊琏先生考证此赋为西汉成帝建始四年(29年)至元延三年(10年)间的作品[3]。可以发现,俗赋以其通俗的语言,精彩婉转的故事情节长期存在于民间。
现存材料所见古代戏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古之世、巫舞之兴,经过长期在民间与众多文学形式的相互交融促进,形成于金元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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