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联动”协同治理:功能、关系与策略选择
2021-12-03牛欣竹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发展
牛欣竹
(吉林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吉林 四平136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并进一步指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政社联动”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国外和国内的部分发达城市已经探索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由此可见,在推进社会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的功能和地位日益凸显,“政社联动”仍然是目前地方政府基层治理的必经之路。在此条件下,各级政府需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采用“政社联动”的方法更加符合地方政府的现实需要,更能直接、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将社会组织发展纳入重要发展日程,构建以“政社联动”为核心的协同治理模式将是未来一段时期推进社会治理实践与创新的题中之义和地方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应然选择。
一、何为“政社联动”:协同治理及可能引发的改变
“政社联动”是政府与社会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简称,一方面,通过政府行政权力的自我约束,实现社会组织的权力归位;另一方面,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实现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承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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