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解析
2021-12-03
职教论坛 2021年1期
关键词:教育
关于继续教育的概念,国内外尚未有一致的认识,其特有属性和范围目前缺乏清晰的把握,我们很有必要对继续教育这一概念进行深入解析。
一、何谓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既已存在,就需要对其有个语词上的界定,究竟何谓继续教育?因此,需要追溯继续教育的词源,厘清继续教育的不同界定,把握继续教育的内涵和外延。
(一)“继续教育”的词源追溯
“继续教育”由“继续”和“教育”两个名词组成。“继续教育”的英语词汇有:Continuous Education、Further Education、Sustained Education。Continuous Education 一般翻译成“继续教育”,在美国比较普遍。Further Education 被《21世纪大英汉词典》翻译成“进修、继续教育”,在英国较为流行。Sustained Education 翻译为“持续培训”,新加坡在使用该词时,表示对国家公务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在国外,“继续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1918年的英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希望通过教育来提升国家实力,提出了发展继续教育的口号,后于1944年颁布《巴特勒教育法》,将继续教育界定为:对超过义务教育年龄的人们提供的教育或活动[1],被认作为对继续教育进行立法规定之肇始[2]。1988年,以非高等继续教育之意涵被纳入英国教育体系[3]。
1979年,张宪宏教授出席第一次世界继续工程教育大会,首次将“继续教育”引介到我国[4]。1983年全国人大会议提出“发展我国继续教育”[2]。1984年,我国成立继续教育工程协会。1986年“七五”工作规划后,继续教育被列入政府工作范围[5]。从当时的定义看,继续教育即对科技人员进行再教育。
(二)继续教育的不同界定
已有对继续教育概念的界定主要包括对象、本质、目的、实践这四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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