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幼儿环境教育政策探析
2021-12-03祝怀新熊浩天
比较教育研究 2021年11期
祝怀新,熊浩天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杭州 310058)
2019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发布《爱丽斯泉(姆帕恩特韦)教育宣言》[Тhе Аliсе Sрrings (Мраrntwе) Еduсаtion Dесlаrаtion],指出在基础教育中,使学生为“共同利益而努力,尤其是维持和改善自然和社会环境”是其重要目标之一。[1]2019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对有关幼儿教育的政策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环境教育作为澳大利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幼儿教育政策中始终备受关注。本文试图对澳大利亚幼儿环境教育政策作深入研究,探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教育发展的路径。
一、澳大利亚幼儿环境教育的基本原则
2009年 12月,在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的协调下,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州、领地政府决定通过合作,建立统一的《国家质量框架》来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幼儿教育的实施。[2]基于这一框架,澳大利亚政府教育与培训部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发布了《依靠、独立与成长——澳大利亚的幼儿学习框架》(以下简称《幼儿学习框架》)和《我们的时光,我们的乐园——澳大利亚学龄保育框架》(以下简称《学龄保育框架》)两份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澳大利亚幼儿环境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目标。2019年3月6日,教育与培训部分别对两份文件进行了修订。
上述两份文件中,教育原则被认为是教育实践的基础,是有关儿童学习和幼儿教育的当代理论研究成果的反映。[3]文件一共给出了五条澳大利亚幼儿教育应奉行的原则。其中有四条原则直接体现了澳大利亚幼儿环境教育的核心精神,也是澳大利亚幼儿环境教育得以实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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