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培养——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例
2021-12-03彭康清
教师博览 2021年11期
彭康清 刘 翊
(南昌师范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2)
一、前言
为准确、客观地了解当代大学生幸福感状况及影响因素,本课题组采用自编的“大学生幸福感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江西省三所高校大一至大四的在校大学生,共820人,发放问卷820份,收回有效问卷795份,有效问卷占比96.95%,其中男生为370人,女生为425人,平均年龄为20.25±2.36岁,结果显示,91.65%的大学生表示应该通过个人的奋斗来取得幸福感,说明大学生的幸福观总体是正确的。同时,在询问关于是否幸福的总体感受时,75.63%的大学生回答“幸福”,但面临着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和就业压力等因素时,认为“不满意”的大学生占27.25%,非常不满意的占12.77%。由此可以判断,上述因素对大学生的幸福感有着一定的影响。大学时期既是心理断乳期又是人逐步成熟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各类问题频发。要摆脱这种困境,提升大学生的幸福感,本课题组认为可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将培养主观幸福感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以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和外延,为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主观幸福感的界定
幸福理论是Dodge于1930年提出的。而心理学界认为,个人的主观幸福感是个人生活质量研究的一项标志,它“专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目前,绝大多数的幸福感研究学者的研究理论都是根据外国学者Diener在1984年提出的幸福感所定义的:主观上的幸福感就是个体对自身生活质量在主观上的情感感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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