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基础问题与理论建构问题探析
——当代中国音乐批评学科建设与发展若干问题(之三)
2021-12-02明言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明 言
一、学科词语使用问题
国内音乐理论学术界普遍存在着“音乐评论”与“音乐批评”的学科词语混用问题。按社会权威机构、学界代表性人物的常规使用情况,笔者将之在此罗列出来,予以分别梳理。
1.“音乐评论派”——以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管理机构为主。对于“音乐评论”这个词语,各级宣传文化行政管理机构普遍尚之。诸如:国家及各级党政宣传文化口组织的文艺评论奖、文艺评论座谈会等,都以“评论”为标识。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评论学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理论评论委员会等,国家级社会民间专业学术机构的命名都是如此。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音乐批评家,也有大量用此名者,诸如李凌、汪毓和、田青、王次炤、梁茂春、周海宏、杨燕迪、孙国忠等先生与同仁。
2.“音乐批评派”——国内较为活跃的自由音乐批评家、音乐学者为主。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音乐批评家有大量采用此名者,诸如贺绿汀、吕骥、居其宏、韩锺恩、罗艺峰、管建华、李诗原等先生与同仁。笔者注意到,杨燕迪先生在近期的批评学科、批评历史、基础理论问题的探究性文论中,开始使用“音乐批评”这个名称,由此成为国内学界首位“评论”“批评”两个名称混用者。
值得注意的是:
1.1942年5月23日,毛泽东主席在其著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在谈到文艺界的“斗争方法”时,使用的是“文艺批评”这个词语。
2.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发表的《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结语部分(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中,使用的也是“文艺批评”这个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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