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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对不当商标申请行为的规制

2021-12-02李伟民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李伟民 万 程

2020 年新冠疫情期间,正是由于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和李文亮医生为抗击疫情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标识已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个别商标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了“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引发了社会热议,这种行为无疑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该行为应该受到批评与规制。对这种商标申请行为,我们应该从法律层面予以分析并且建立应对这种新情况的规则。

2020 年2 月2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发布《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以下简称:《打击恶意申请》)的通知,旨在制止恶意申请“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的不当申请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于大量申请“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行为进行了回应,明确指出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同时,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3]《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http://sbj.cnipa.gov.cn/gzdt/202002/t20200227_312227.html,2020年6 月8 日访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商标法》第10 条第1 款第8 项的“其他不良影响”对系列“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注册申请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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