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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不“小”

2021-12-02陈爱军

歌唱艺术 2021年5期
关键词:大歌布依族民歌

陈爱军

引 言

无论从宏观的音乐文化层次,还是在微观的歌唱技巧方面,关于“小歌”和“大歌”的争议与分歧始终存在,且随着音乐产业化、消费大众化的发展,形成了严重的认知误区。如何对“小歌”作出定义?学习“小歌”有何价值和意义?又该如何实现“小歌”的发展与创新?诸如此类问题已经脱离了学术领域,上升至文化、艺术及哲学层面,成为决策下一阶段音乐发展方向、发展模式的重要因素。从社会学角度说,一种文化或艺术形式的“撕裂”,往往是由于创作者存在“原罪”,而非文化或艺术受众自发站队导致。“大歌”与“小歌”的争议、冲突正是如此。许多看似合理的分化标准,其背后仅仅是“容易掌握”心态下的“不屑一顾”造成的—这种“撕裂”,抑或“分化”,与后现代主义艺术理念中强调的“解构”有着本质区别。自1 9 世纪7 0 年代现代流行音乐浪潮出现,音乐艺术、作品、现象等解构的实质,主要表现为对音乐文化“结构中心”的偏离,但无论如何“叛逆”、个性,“大”与“小”(即“大众音乐”与“小众音乐”)都是通过受众进行区分的— 反观“大歌”与“小歌”的隔阂,则渗透到从微观(如声乐技法)到宏观(如歌曲意义)的整个系统。就音乐教育方面来说,避免声乐专业教学进入歧途,就要学会正确地看待“小歌”,以及正确理解“小歌”之“小”。

一、何谓“小歌”:对比视域下的内涵

(一)关于“小歌”的狭隘认知

严格意义上说,歌曲并无大小之分,关于“大歌”与“小歌”的概念提出,主要源自声乐专业领域的狭隘认知①。如果把“小歌”视为一种音乐文化意象,那么通常的判断方式就是基于“大歌”进行对比—当然,相对性探讨如果失去固定参照,所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最让歌者纠结的问题也恰恰在此。即,“大歌”与“小歌”的判断标准是多元化的,如果脱离一定声乐场景或文化场域,就很难从相对性角度上区分“大歌”与“小歌”。

本文将从声乐教学角度出发,提出三种常见的认知模式:第一种,可参照歌曲演唱难度高低的“原罪说”。例如,在声乐专业学生在结业考试、专业竞赛等场域中,歌者选择曲目的“公认难度”高低,就可以作为区分“大歌”与“小歌”的标准。第二种,可参照歌曲的篇幅、规模,这是一种非常直观的判断标准。例如,“合唱”与“独唱”相比(相关论据见下文“美学形式”),或者整首歌与片段相比,前者被视为“大歌”的概率更高,后者在对比情况下自然被看作是“小歌”。第三种,可参照歌曲演唱技巧的专业性,包括是否有高音、音域是否宽广、音质是否清澈等。在相对性视角下,如果一首歌能够用到多种专业技巧甚至是跨域技巧,那么成为“大歌”的可能性就会提升。反之,在中规中矩的演绎形式下,则会被定义为“小歌”。

(二)“学院派”角度的“小歌”内涵界定

本文中提及的“学院派”,泛指音乐教育机构为主体的音乐理念和行动范式。从实践角度说,“大歌”和“小歌”概念的起源,以及对“小歌”的狭隘认知,都是“学院派”角度下的衍生品,而作为消费者的社会文化大众对于“大歌”和“小歌”的概念并不敏感②。以此为出发点,“学院派”角度下的“小歌”内涵界定至少存在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以“学院派”音乐与“大众化”音乐为界定基础。包括艺术院校、高校艺术院系、艺术教育机构等在内,对于音乐领域的划分多以自我为中心,形成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即,除了“教科书音乐”之外,其余的都可以归为“大众化”音乐。而“大众化”音乐中的歌曲作品,被统称为“小歌”。

第二层次中,以“学院派”音乐专业性与非专业性为界定依据。这是目前关于“小歌”内涵界定最主要的依据,最早被用于区分不同歌唱难度的声乐作品。如需要歌唱者具有高音能力的作品、掌握较高演唱技巧的作品,就属于“大歌”范畴,反之就是“小歌”③。从这一点出发,“小歌”内涵可界定为“无须专业技巧即可演唱的歌曲”。

第三层次中,以“学院派”音乐人群所接触的具体音乐作品为界定载体。莫扎特歌剧《魔笛》中的《这肖像多么美丽迷人》是一般男高音音乐会上不爱选唱的咏叹调,因为这首歌容易费力不讨好。演唱时“吊”在第一高音声区,还要面对难发的德文语音。曲中虽没有过高的音,但从某些角度来看,难度不比《冰凉的小手》“小”,甚至更容易暴露缺点。石惟正先生认为,对“小歌”的演唱是有不同档次的,完全可以“小歌”细唱,低程度的歌高程度地唱,“小歌”的内涵,“小歌”的潜在艺术魅力,只有在高水平的演唱中才会放出光彩。以声音为“第一论”并不合理,如中央音乐学院王宪林老师的独唱风格中,就更加注重内容、感情、语言、风格等体现,其音乐会上演唱的《绿树成荫》《我心中不再感到青春火焰燃烧》等“小歌”能赢得听众,靠的是严谨的风格、文化的气质、规范的音乐、良好的语音语感,以及完整表达作品而体现出的全面的知识和艺术修养④。他所唱的“小歌”,同样能够给听众美好的体验。此外,中国传统戏曲或德奥艺术歌曲等也存在大量篇幅不大、音域跨度小的选段或作品,这些自然也被纳入“小歌”序列。

(三)与“大歌”对比下的“小歌”科学定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小歌”呢?结合以上分析,可以在与“大歌”的对比下,给出较为科学的定义。从狭义角度说,仅以歌曲自身为考量对象,包括歌曲的规模、演唱技巧、音域、音调等。如果将整首歌曲比喻成大树,那么“大歌”就是主干和粗壮的枝丫,而“小歌”就是锦簇的花团,它所能演绎出来的内容有限,但精彩程度并不亚于“大歌”。从广义角度说,“小歌”较之“大歌”所具有的综合成分比较匮乏。例如,“大歌”多以多声部同声合唱的形式演绎,而“小歌”仅以高声部或低声部演绎。又如,“大歌”多出现在比较庄重的场合,渲染一种集体情绪;而“小歌”多以个人演唱为主,呈现出个体情感抒发的功能。整体上说,“小歌”的“小”,应该是浓缩的、精华的,具有一首歌或一类歌曲的代表性特征。

二、中国音乐文化范畴内的“小歌”之“小”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少数民族(主要包括布依族、侗族等)歌曲体系中具有较完整的“大歌”与“小歌”区分架构,可以作为有效的研究对象⑤。需要阐明的是,所谓“小歌”是由声乐专业领域衍生出的概念,可以视为区分难度不同的声乐作品的名词。在具体界定“大歌”或“小歌”时,所采取的标准、依据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所以并不能将“小歌”的概念与少数民族歌曲体系的某些元素、某些结构画等号。以下结合布依族民歌展开探索,见微知著,剖析对中国音乐文化视域下“小歌”之“小”的认识。

(一)“小歌”的流传形态

民歌在“学院派”艺术歌曲衬托下,无疑是“小歌”类型。民歌之“民”包括民间的、民族的两种区分方式。布依族民歌显然更符合“民族的”这一属性,流传于固定地理群落之内,与布依族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也彰显了布依族独特的审美价值。

从流传形态上认识“小歌”,在其他领域、其他作品也有很好的实用性,这一认识途径将“大歌”和“小歌”变得具象化了,甚至与社会功能、演绎形式深度结合—“大歌”唱“吃酒”,“小歌”唱“情爱”,这是布依族对“大歌”和“小歌”流传形态的最好诠释。所谓“大歌”唱“吃酒”,意指“大歌”与“酒文化意象”之间有着密切关系。那么,中国传统社会中哪些情境需要有“酒”的出现呢?自然不是城市生活或世俗社会所谓的“酒局”,而是涵盖婚丧嫁娶、重大节日在内的公共空间,人们聚集起来把酒言欢,“大歌”的“大”成了表达集体情感的重要媒介。而“小歌”唱“情爱”就较容易理解了,类似于情歌对唱的形式,主要发生在互动性较高的少数个体中。

(二)“小歌”的词体特色

如前文所述,“大歌”往往具有集体性演绎的特征,这一点在布依族民歌歌词词体上表现得非常突出。就歌词而言,“大歌”与“小歌”基本上都是五言,但“大歌”通常为六句一首、“小歌”为四句一首,而两句歌词的差异可以将词体的差异有效区分开来⑥。“大歌”的前四句用来阐述一个完整的场景或情境,如形容“春天插秧”的场景,以及男女老少农忙的场面,其中第二、四句强调押韵。而第五、六句则与前四句所表达的内容没有直接关系,也不再强调第六句必须押韵,相当于在前四句的基础上,开辟了一个“新话题”,确保整个“大歌”演绎能够延续下去。“小歌”通常为五言四句(特例不考虑在内),在叙述完一个完整事件之后,整段歌唱内容也就结束了。

(三)“小歌”的曲式结构

从专业声乐教学角度来看,所谓曲式是“时间上的结构”。无关一首歌曲长短,也无关戏曲、格局、民歌等类型,在歌唱表演实践中都需要循序渐进地铺陈开来,因此歌唱者在时间上的延续必须有一个结构框架,形成一定的章法和规则。所以,“大歌”与“小歌”在曲式上的差异并不大,具体到布依族民歌层面,曲体的相同点都是“歌尾”,起到固定的收束作用。而差异主要在“歌头”,“大歌”有,而“小歌”无。总结来说,在曲式结构方面,“大歌”是“有头有尾”,“小歌”是“无头有尾”,这也符合前文中对“小歌”的狭义定义。歌者只需要表现出“花团锦簇”的部分即可,无须关注主体段落,在曲式上明确、明快,基本上都属于单乐段结构。当然,基于二重唱的方式,受到词体记忆、定调不清等影响,高声部出现的偏差会掩盖低声部的重复,但不能视为曲式发生了变化。

(四)“小歌”的旋律节奏

“小歌”的旋律简单、节奏明快,采用二声部演唱也能够体现出手法洗练而有特色。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与歌者所使用的语言相关,以布依族民歌为例,民族语言在歌曲中已经非常口语化,这保障了节奏、声调的结合。基于二声部合唱来说,“小歌”节奏明快的特性,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表现出来。其一是两个声部采用完全一致的和声式;其二是低音部分保持连贯性,而高音部分则做特定的休止处理,听起来更加抑扬顿挫,中间断续的部分主要通过低声部进行衔接。

三、“大歌”与“小歌”美学特点的对比:基于歌剧与中国传统戏曲

事实上,以整体形态表现出“大歌”“小歌”的歌曲样本是很少的,我国少数民族中布依族、侗族等民歌属于特例。从声乐学术角度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大歌”与“小歌”审美的全面性认识。以一叶见秋,自然不能全面地表现出“小歌”的美学特点,本文筛选了更具有音乐文化代表性的形式进行对比,即歌剧与中国传统戏曲。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仅将歌剧作为“大歌”的代表,戏曲作为“小歌”的代表,并不意味着歌剧属于“大歌”、戏曲属于“小歌”,焦点在于借助歌剧与戏曲的喻体功能,表现出“大歌”与“小歌”的美学特征。

(一)美学表现:写实与写意

“大歌”是完整的、庞大的、系统的,歌唱者需要将歌曲作品的主干部分呈现出来,其间夹杂着各种演唱技巧。这一特征与西方歌剧的写实性很类似,如剧作家皮埃尔·高乃依所言:“(西方)戏剧作品是一种模型,是人类行为的肖像,肖像越与存象相像,它越完美。”如果将这一观点映射在“大歌”演唱行为中,就不难认识到“炫技”的重要性,歌唱者需要提供给欣赏者直观的感受、面对面的震撼。作为受众而言,甚至不需要联想、思考,就能够形成“高水准”的评价。

而“小歌”在形式规模、存在体量上的不足,更需要引起受众心灵的共鸣,这种状态下技巧表现退居其次。“唱好一首歌”才是最终的目的,除了唱功合格之外,更要将歌曲中的情感符号、深刻寓意表现出来,这与中国传统戏曲中的“写意性”特征较为相似—写意的美学特征包含了意象、意境两部分,无论是从整部戏曲角度看,还是从某个戏曲选段分析,歌唱者都不具备直观性的表达要素,外部可借助的资源甚至可以用简陋来形容—匮乏“具象”的支持,就需要把意象、意境的功能最大化,如京剧名段《空城计》中的唱词“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简单的布景、四个龙套显然不能作为支持“乱纷纷”的论据,但有足够高的艺术修养,就能够将词曲中的含义表现出来(配合表情、动作等)。以此类比李叔同作词的《送别》,曲式、节奏都比较好掌握,但要融入文化意象、意境,也并非易事。

(二)美学形式:多元与一元

所谓美学形式,也可以称之为“形式美”,声乐艺术的形式美是基于感性质料组合形成的,如歌剧中的重唱、合唱、序曲、咏叹调等,以及戏曲中的念、唱、对白等,相关质料在组合过程中按照一定规律展开。就美学特点对比,歌剧作品中的声乐部分质料组合规律,表现出显著的多元性,特别在歌唱者技巧与角色塑造方面,几乎不存在“绝对的共性”,更多的情况下是“以个性追求共性”,这一特点可以通过歌剧表演中乐队表现出来。器乐部分是单一的,即乐队演奏是按照歌剧“幕”的划分形成不同乐章,不管舞台上的歌唱、表演如何设计,乐队的演奏不会因为多元个性的存在而做出改变,这种美学特征可概括为“以多元适应一元”。从规模、篇幅角度说,这也是“大歌”的一般特征,类似于将全部歌唱要素全部呈现出来的“合唱”,多个歌唱者共同追求听觉、空间、表现等多方面的统一性—合唱被界定为“大歌”,在侗族民歌体系中得到了论据,侗族人民将合唱形式下的歌曲称为“嘎老”(“嘎”为歌、“老”为大、长)。反观中国传统戏曲,则是“以不变应外变”的表现形式,即通过一元化程式,能够演绎出千万种风情,表达鲜明的角色情感,这种美学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一元化多元”,我们同样可以从乐队上找出证明。传统戏曲是分文场与武场的,同样的舞台上、同样的声乐体系下,甚至同样的角色演员,为了渲染不同的场景氛围,文场中乐队主要利用丝竹乐器(笙、箫等),而武场中则使用的是打击乐器(锣、鼓等)。这也反映出“小歌”的一个特点,即歌唱技巧层面的欠缺,可以通过外界资源进行弥补。当然,戏曲中也有很多炫技的成分(如高腔),但大部分地方戏都是一个八度左右,音域并不宽。

(三)美学结构:画板与点线

所谓美学结构,可以理解为美的呈现在时间上的建构模式,歌剧与中国传统戏曲的差异非常明显。其中,歌剧是基于“幕”为单位的建构模式,如同时间轨道上运行的多节列车,在通过“舞台隧道”时,只能一段一段地进入。从美学角度说,这种结构如同多层画板,每一幕所展现出的“画面”是相对静止的,尽可能地演绎出有限的情节,而当一幕的主要矛盾呈现完毕之后,就需要切换到新的画面上,整体上给人的感觉是“单元式”“跳跃式”的。回顾布依族民歌中“大歌”的特点(五言六句词体),前四句为一个整体、表现一个完整的场景,后两句则用来预留创作空间,这与歌剧的“画板式”美学结构有异曲同工之处。而戏曲则是基于“场”为单位的建构模式,“场”与“幕”对比之下,最明显的特征是独立单元下可容纳的内容、情节更多,但主线是非常清晰的,围绕着主要矛盾展开演绎,次要矛盾及演唱高超不断涌现,如同“细水长流”一般从容不迫—这一美学结构特点,可以归纳为“由点到线”,对于受众而言,只需要了解故事梗概即可,每一场戏曲都可以单独上演,甚至一些著名的戏曲唱段也可以拿来进行加工、扩展—“小歌”也是强调演唱内容独立性的,正因为“小”,所以独立状态下表达的内容是完整的。如布依族民歌“五言四句”的“小歌”形式,可以将一个具体的问题、观点等表达清楚。

(四)美学性格:技巧与韵味

“大歌”的最主要特征就是突出演唱技巧,客观上说,难度越大、规模越大,所能够容纳的技巧形式及成分就越多。歌剧声乐的美学性格可以归纳为“华声之美”,给受众最直观的体验就是宏大、壮观、激情、奔放,这也间接地解释了为什么西方音乐艺术中推崇歌剧,原因在于西方人强调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对于情感的表达往往是直白的,声音一旦发出就会形成“覆水难收”的态势。当然,声乐与语言也有密切的关系,歌剧大多采用意大利语、德语、法语等,这些语言从语境角度说,都属于“高级编码”形式,对语法、词汇、句式等要求非常严格。而汉语属于高语境语言,且其自身的声腔韵调具有很多的变化,如吴语有4个韵脚,普通话也有4个韵脚,这就决定了中国传统戏曲美学性格“注重韵味”的特点。

四、“小歌”大唱:基于“小歌”的创作与拓展

总结来说,“小歌”之“小”,“小”在形式、题材、技巧、寓意等诸多方面,其本质是一种音乐作品或音乐现象的区分形式,与能不能唱好一首歌没有直接关系。在音乐文化日益繁荣、产业化日益深入的当代,“小歌”大唱不仅是纠正传统“学院派”声乐专业教学局限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我国音乐文化整体的创新与发展⑦。本文将基于“小歌”的创作与拓展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本体拓展

基于“小歌”本体拓展,生成全新的歌曲形式,既能够提供唱功、技巧的容纳空间,又为增容歌曲内涵、意义创造了条件,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小歌”大唱方式。就作品方面来说,国内有许多成功案例,如由民歌《鲜花调》拓展而成的《茉莉花》,又如在《浏阳河》基础上衍生出的《再唱浏阳河》等。在本体拓展基础上,可以赋予原有歌曲更多的时代特征,更重要的是将“小歌”的技巧匮乏弥补完整,如民歌《玛依拉》所拓展的《玛依拉变奏曲》,原歌曲采用的是七声清乐E宫调式转变为A宫调式后,再转变为E宫调式,这样既增加了歌曲结构的变化,又实现了和声元素的有效运用。

(二)改编形式

民歌作为“小歌”的重要样本来源,通过改编形式实现“大唱”的情况较为常见。改编的对象主要包括元素和调式两方面,其中对于民歌元素的改编(或借鉴),旨在将原本词体所呈现出的较小意境,扩展到更大的文化体验中。如电视剧《水浒传》的主题曲《好汉歌》,就是基于河南民歌《王大娘钉缸》改编而来的;但《王大娘钉缸》本质上是一个“生活小调”,《好汉歌》在词体上的改变则展现出更加宏大、热烈的氛围。再者就是调式的改变,《好汉歌》和《王大娘钉缸》的演唱形式都是“一领众唱”,且歌词中都具有和腔,在民乐伴奏的形势下,所展现出的情绪都是激烈的,容易引发听众的心灵共鸣。但是《王大娘钉缸》采用的是民族五声徵调式,而《好汉歌》采用的是民族七声徵调式,变化进一步丰富,对于演唱技巧的要求也有所提高。

(三)题材借鉴

沿着音乐文化史向前追溯,可以肯定的是“小歌”必然出现在“大歌”之前,甚至在最基础的声乐理论提出之前,唱歌作为一种社会性活动就已经出现了。如“劳动号子”就是一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演唱形式,甚至当今很多流传已久的民歌、小调、戏曲等,也没有形成固定的曲谱、唱词,仍然基于口口相传的形式,在歌唱者传承中不断地被创新。从这一角度说,“小歌”是“大歌”的基础,一个或一类“小歌”虽然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它明确了一类题材。通过题材借鉴,可以完成从“小歌”向“大歌”的转变,形成更具有艺术魅力的声乐作品。“劳动号子”作为一类突出人民群众生产场面的题材,被《在希望的田野上》这首歌充分借鉴,其中采用了劳动号子“一领众和”及“衬腔”的表现手法。

结 论

综上所述,本文从声乐专业角度出发,论述了“大歌”与“小歌”之间的差异、各自的特点,重点围绕着“小歌”不“小”这一论点收集论据、科学论证,将所谓“小歌”的艺术魅力、文化价值、社会功能等呈现出来,以期改变“学院派”音乐人士的某些观点。透过现象分析本质,有关“大歌”与“小歌”的分歧争议,本质上是创新性、创造力不足情况下出现的行为偏执。很多歌唱者注重歌唱技巧,这当然是没错的,但唱好一首歌还需要注重音乐修养,而不能一味地故步自封,守在所谓“专业圈子”里自娱自乐。“小歌”包含大情,强调歌唱的整体性、完整性,同样注重音乐技巧及处理,尽管很多地方使用不到歌唱极限能力,却也能够给受众美好的体验。

注 释

①余振伟《“大歌”“小歌”之我见》,《大众文艺》2012年第18期。

② 杨娜《“小歌”也能做出“大文章”—唱歌课〈箫〉带给我的教学思考》,《中小学音乐教育》2015年第11期。

③王颖《布依族音乐文化中多声审美意识的历史存留—布依族“大歌”、“小歌”》,《北方音乐》2014年第8期。

④见石惟正《小声音赢得了大剧场—王宪林第四次独唱音乐会评述》,载《歌思乐想:石惟正音乐文集》,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⑤杜勇《浅议贵州侗族大歌、小歌之异同》,《音乐时空》2013年第15期。

⑥李继昌、张中笑《布依族音乐文化中多声审美意识的历史存留—布依族“大歌”、“小歌”研究》,《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10年第2期。

⑦王爱苹《小歌大唱—论传统民歌在当下的新拓展》,《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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