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的名义
——对学校办学主张生成的几点思考
2021-12-02蔡婉聪福建泉州市石狮市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附属小学
教书育人 2021年23期
蔡婉聪(福建泉州市石狮市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附属小学)
“培养什么人?做什么教育?办什么学校?”是办学主张要回答的三个问题。办学主张是学校办学的灵魂,是师生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学校的文化底色。在办学主张的指引下,学校的育人理念鲜明、育人目标明确、育人思路清晰,学校办学从自在走向自觉。学校在形成办学主张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办学主张的人本性
肖川教授说:“只有能够关注生命、促进生命成长并成全生命的教育,才是真正具有‘善的目的’的教育。”教育即生长,生长就是目的,在生长之外别无目的。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鲜活的生命、有独特的思想、有自己的智慧。学校提出的办学主张应该立足于教育的本质,学校办学主张的提出必须注重人本性——以人为本,从“人”出发,回归至人。
笔者就比较喜欢“全人教育”的办学主张。“全人教育”把教育目标定位为:在健全人格的基础上,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让个体生命的潜能得到自由、充分、全面、和谐、持续的发展。它寻求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生命的真正意义,它以儿童为中心,面向全体儿童,致力于儿童的心智与体魄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在这个办学主张里,“人”受到了充分的重视,“人”才是重点。
笔者之前所在学校提出的“博雅教育”办学主张亦是如此。在这个办学主张体系里,“博雅”两字被细化为“学识广博,以雅养正”,立足的是孩子品格的引领,关注的是孩子生命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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