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时机的伦理审视*

2021-12-01尹秀云

医学与哲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公共卫生报告防控

尹秀云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时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1]30因其具有突发性及对公共健康的重大危害性两个突出的特征,使得专家和社会在短时间内正确认识并做出正确的应对策略并非易事。由于事件本身的不确定性及其所承载的巨大风险和可能连带的责任,使得应何时向社会报告事件发生的事实信息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第一道难关。何时是事件信息报告的最佳时机始终应当是负有信息报告责任的机构思考的核心问题,太早或太晚都可能导致不同程度和形式的社会不安与损失。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言,信息报告理想时机当然应该是负责事件信息报告的机构在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真实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就向社会公众报告。目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规定中也包含了这样的理念。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发的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的做法对于事件的防控来说是最优的选择,这是人类通过多次历史经验教训后得到的知识。1918年大流感首先在美国军队中暴发,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为保持士气、募集筹款,美国费城市政当局没有向市民告知传染病流行的信息,没有阻止游行活动,结果导致疫情在平民间的快速传播;1924年洛杉矶发生鼠疫,当地官员害怕报告疫情会对当地政治、经济产生不良影响,没有向公众报告疫情暴发真相,而纽约的媒体则认为报道鼠疫能增大发行量,对疫情进行了过度报道,引发了美国社会的恐慌情绪。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公共卫生报告防控
配合防控 人人有责
猪常见腹泻病症状及防控
守牢防控一线 静待春暖花开
夏季羊中暑的防控
《首都公共卫生》征订启事
《首都公共卫生》征订征稿简则
一图看懂十九大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