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问题研究
2021-12-01河北经贸大学宋妍妍
河北农机 2021年2期
河北经贸大学 宋妍妍
1 无人驾驶汽车概述
无人驾驶汽车是一种汇集通信技术、电子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创新于一体的新型汽车[1],是智能化时代的产物。它具备智能驾驶控制系统、无须人类的辅助操作和物理干涉、安全舒适性能大大提升等优点。
2 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的制度困境
2.1 与现行驾驶证制度的冲突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经过理论与实践的测试,合格后方可取得。”[2]手动驾驶汽车是基于人类手、足、眼三个器官的相互配合,加上熟练的交通法律知识和驾驶技术才得以安全驾驶。伴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创新发展,无人驾驶汽车不可避免地与现行驾驶证制度存在些冲突。比如,驾驶证制度无须再对驾驶员资格做出限制规定,更多需要对无人驾驶智能系统进行规定;驾驶证制度无须再组织驾驶员考试,更多需要组织无人驾驶汽车的测试。无人驾驶汽车与手动驾驶汽车之间的不同,给现行驾驶证制度带来了挑战。
2.2 无人驾驶汽车的数据使用与隐私的冲突
在大数据时代,无人驾驶汽车依赖V2V通信技术发展。V2V是一种网状网络,汽车、智能交通灯等网络节点具有发射、捕捉和转发信号的功能;V2V利用无线网络互相传达驾驶速度、驾驶方向、地理位置、刹车与否以及车辆周边环境等信息,实现数据共享。无人驾驶汽车会使用很多传感器和雷达,以便实现避让行人、自动转弯刹车和保持车距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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